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节地与室外环境
lyzhongzhi123
2016年12月20日 13: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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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2012年 二〇一二年五月 4.1 控制项 4.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古迹、自然水系和其他保护区。 【条文说明】 在建设过程中应符合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与水源保护区的建设要求,并且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自然水系和地形地貌。这样既可以避免因场地建设造成对原有生态环境、景观与历史遗迹的破坏,还可以减少用于场地平整所带来建设投资的增加,减少施工的工程量。场地内有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不但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而且是传承场地所在区域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也是该区域重要的景观标志。因此,应根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100号令)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护。对于因建设开发确需改造的场地内现有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环境状况,在工程结束后,鼓励建设方采取相应的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环境的改变,避免因土地过度开发而造成对城市整体环境的破坏。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2012年
二〇一二年五月
4.1 控制项
4.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古迹、自然水系和其他保护区。
【条文说明】
在建设过程中应符合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与水源保护区的建设要求,并且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自然水系和地形地貌。这样既可以避免因场地建设造成对原有生态环境、景观与历史遗迹的破坏,还可以减少用于场地平整所带来建设投资的增加,减少施工的工程量。场地内有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不但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而且是传承场地所在区域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也是该区域重要的景观标志。因此,应根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100号令)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护。对于因建设开发确需改造的场地内现有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环境状况,在工程结束后,鼓励建设方采取相应的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环境的改变,避免因土地过度开发而造成对城市整体环境的破坏。
评价方法为审核场地地形图和相关文件。

4.1.2 建筑场地应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危险源及重大污染源。
【条文说明】
防洪设计满足《防洪标准》GB 50201-94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 50-92。土壤中氡浓度及相关控制措施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电磁辐射应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1988和《电磁辐射暴露限制和测量方法》GJB 5313-2004的规定。对场地安全范围内可能存在的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采取避让、防止、控制等措施。
评价方法为审核场址检测报告及应对措施的合理性。

4.1.3 建筑不对周边居住建筑物和道路造成光污染。
【条文说明】
建筑使用高反射外立面构件和材料后,当直射日光照射其上时反射光更易对周围建筑群(尤其是居住建筑)产生光污染影响。同时考虑到超高层建筑外立面镜面材料应用面积大,且因高度较高造成影响范围广,应从立面玻璃的可见光反射比等光学参数加以限制同时通过专业光污染模拟分析验证等方式加以控制使得其不对周边居住建筑和道路造成光污染。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环评报告、光污染分析报告,运行阶段现场核查。

4.1.4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条文说明】
建设项目场地周围不应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包括油烟未达标排放的厨房、车库、垃圾站等;否则会污染场地范围内环境,影响人们的室内外工作生活,与绿色建筑理念相悖。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环评报告,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4.1.5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各种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条文说明】
施工过程应按照《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的要求进行。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提出行之有效的控制扬尘的技术路线和方案,并积极履行,以减少施工活动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为减少施工过程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征和施工场地土壤环境条件,识别各种污染和破坏因素对土壤可能的影响,提出避免、消除、减轻土壤侵蚀和污染的对策与措施。
施工工地污水一般含沙量和酸碱值较高,如未经妥善处理,将对公共排污系统及水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要求。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施工现场应制定降噪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或优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 l2523的限值要求。建筑在施工过程中的场界噪声应加以控制。
施工场地电焊操作以及夜间作业时所使用的强照明灯光等所产生的眩光,是施工过程光污染的主要来源。施工单位应选择适当的照明方式和技术,尽量减少夜间对非照明区、周边区域环境的光污染。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其高度、用材必须达到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场地周边人群、设施的安全。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审核施工过程控制的有关文档和现场检测文件。
4.2 一般项
4.2.1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高处风速,以保证室外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与通风需求。
【条文说明】
超高层建筑的建设必然改变建筑周边区域微小气候,特别是风环境。若由于建筑外形设计的不合理和布局不当将可能导致行人举步维艰或强风卷刮物体撞碎玻璃等事故,甚至威胁行人生命。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高处风速宜低于5m/s,以保证人们在室外的正常活动。低于1m/s则通风不畅,会严重阻碍风的流动,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和涡旋区,不利于室外散热和污染物消散,也应尽量避免。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风环境模拟预测报告,运行阶段现场核实或审核现场实测报告。

4.2.2 合理采用立体绿化方式。
【条文说明】
绿化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为了大力改善城市生态质量,提高城市绿化景观环境质量,缓解雨水径流对城市管网的压力,建设用地内的绿化应避免大面积的纯草地,鼓励进行墙面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这样既能切实地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在二氧化碳
固定方面的作用,改善屋顶和墙壁的保温隔热效果,又可以节约土地。超高层建筑建筑特点决定其本身难以实现垂直绿化等,但附带裙房存在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的可能。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文档,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4.2.3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且种植区域有足够的覆土深度。
【条文说明】
植物的配置应能体现本地区植物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特色植物景观等方面的特点,以保证绿化植物的地方特色。同时,要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可以形成富有层次的城市绿化体系。同时绿化可以实现排水等功能。
根据生态和景观的需要,合理配置乔木、灌木、草本,形成复层绿化,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同时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应满足乔、灌木生长的需要。通常深根乔木种植土厚度应大于1.5m;浅根乔木种植土厚度应大于0.9m;大灌木种植土厚度应大于0.6m。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规划设计或景观设计文档,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4.2.4 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到达轨道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米,或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米且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不少于2条。
【条文说明】
机动车,特别是小汽车的迅速增长,给城市带来行车拥堵、停车难的大问题。对具有大量人流和短时间集散特性的建筑,为了保证各类人员顺畅方便地进出,要求将大量人群与少量使用专用车辆的特殊人群按照人车分行的原则组织各自的交通系统。同时,倡导以步行、公交为主的出行模式,在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重视其主要出入口的设置方位,接近公交站点。由于超高层建筑的人流比较集中,因此对公共交通的要求更高。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场地的道路组织和到达公交站点的步行距离,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4.2.5 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提倡建筑空间与设施的共享,设置对外共享的公共开放空间。
【条文说明】
建筑内共享主要指在建筑中实现休息空间、交往空间、会议设施、健身设施等的共享,可以有效提高空间的利用效率,节约用地、节约建设成本及对资源的消耗。建筑外部共享主要是指建筑应开放一些空间(停车场、可开敞使用的广场等室外或半室外空间)供社会公众享用,增加公众的活动与交流空间,使建筑服务于更多的人群,提高建筑的利用效率,节约社会资源,节约土地,为人们提供更多的沟通和休闲的机会。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设计图纸,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4.2.6 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合理设置,并采用多种停车方式节约用地。
【条文说明】
绿色建筑不鼓励机动车的使用,以减少因交通产生的大气污染、能源消耗和噪声,减小每个停车位占地面积。地面停车比例的控制及机械停车或停车楼等措施,是为了更好的利用空间、节约用地。停车库的设计应做好交通规划与停车管理,以减少高峰时段的拥堵与混乱,以及无谓的行车造成的能耗与环境污染。机动车停车场节假日、夜间错时对社会开放。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设计图纸,运行阶段核查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及停车方式。

4.2.7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条文说明】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节约土地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地下与地上建筑及城市空间应紧密结合,统一规划。地下空间可以作为车库、机房、公共设施、超市、储藏等空间。在利用地下空间的同时应结合地质情况,处理好地下入口与地上的有机联系、通风及防渗漏等问题,同时采用适当的手段实现节能。人员活动频繁的地下空间应满足空间使用的安全、便利、舒适及健康等方面的要求,做好引导和无障碍设施。人防空间应尽量做好平战结合设计。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规划设计方案中地下空间的规模和功能的合理性,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4.3 优选项
4.3.1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条文说明】
城市的废弃地包括不可建设用地(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盐碱地、沙荒地、废窑坑等)、仓库与工厂弃置地等。这些用地对城市而言,应是节地的首选措施,理由是既可变废为利改善城市环境,又基本无拆迁与安置问题,征地比较容易。为此,首先考虑这类场地的合理再利用是节地的重要措施,但必须对原有场地进行检测或处理,如对坡度很大的场地应做分台、加固等处理;对仓库与工厂的弃置地,则须对土壤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检测和相关处理后方可使用。
评价方法为审核环评报告及规划设计应对措施的合理性。

4.3.2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30%且透水铺装率大于等于70%。下凹式绿地面积大于等于50%的总绿地面积。
【条文说明】
为减少城市及住区气温逐渐升高和气候干燥状况,降低热岛效应,调节微气候;增加场地雨水与地下水涵养,改善生态环境及强化天然降水的地下渗透能力,补充地下水量,减少因地下水位下降造成的地面下陷;减轻排水系统负荷,以及减少雨水的尖峰径流量,改善排水状况,本条提出了透水面积的相关规定。
本条透水地面是指自然裸露地、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面积大于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透水地面面积比指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
本条透水铺装率指项目区域内采用透水地面铺装的面积与整个项目室外硬质铺装地面面积(包括各种道路、广场、停车场,不包括消防通道及覆土小于1.5米的地下空间上方的地面,不包括绿化、镂空植草砖、水面)的百分比。含符合产品标准《透水砖》C/T 945-2005要求的透水砖铺装地面。
雨水径流调蓄效应是绿地的重要生态环境效应之一。较普通绿地而言,下凹式绿地利用下凹空间充分蓄集雨水,显著增加了雨水下渗时间。这里下凹式绿地是指低于周围道路或地面5~10cm的绿地。含雨水花园、浅草沟等,不包括覆土不满足当地植树覆土要求的地下空间上方的绿地。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场址设计方案中透水地面设计资料、审核规划设计或景观设计文档,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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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ueleiyy
2016年12月21日 17:04:16
12楼
谢谢楼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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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r2002626
2016年12月21日 17:30:20
13楼

谢谢楼主分享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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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hongzhi123
2016年12月22日 09:12:19
14楼
wangxueleiyy 发表于 2016-12-21 17:04 谢谢楼主的资料不谢哦!!!关注我哦!!更多的规范信息可到众智建筑资源查阅下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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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hongzhi123
2016年12月22日 09: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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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r2002626 发表于 2016-12-21 17:30 谢谢楼主分享的资料!Hi!加菲猫,关注我哦!!!搜索众智建筑资源查阅更多的建筑规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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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3
2016年12月22日 09:16:16
16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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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3
2016年12月22日 09:17:59
17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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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hongzhi123
2016年12月22日 09:30:18
18楼
一级建造师3 发表于 2016-12-22 09:16 谢谢楼主分享!不谢,有什么想看的规范可以直接回复我,或是搜索众智建筑资源查阅下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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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噜
2019年04月17日 14:39:49
19楼
很全面 谢谢

yj蓝天:学习啦,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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