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版防火规范上说是若走道需要排烟,与走道相邻的房间无需排烟,且通向走道的门为非防火门,则在计算时应该将该房间计入走道的排烟面积。 1.请问这样作的理由是什么呢? 2.当房间面积计入走道面积后,应该是与走道算作同一个防烟分区了,所以具体计算时候,应该取的最小排烟量为60m3/h*m2这个指标,不知我理解的是否正确? 3.实际的计算中是取所有与走道连通的房间中面积最大的符合条件的房间计入走道排烟面积,还是说所有与走道连通的符合条件的房间面积均需计入走道的排烟面积?
06版防火规范上说是若走道需要排烟,与走道相邻的房间无需排烟,且通向走道的门为非防火门,则在计算时应该将该房间计入走道的排烟面积。
1.请问这样作的理由是什么呢?
2.当房间面积计入走道面积后,应该是与走道算作同一个防烟分区了,所以具体计算时候,应该取的最小排烟量为60m3/h*m2这个指标,不知我理解的是否正确?
3.实际的计算中是取所有与走道连通的房间中面积最大的符合条件的房间计入走道排烟面积,还是说所有与走道连通的符合条件的房间面积均需计入走道的排烟面积?
若是仅仅只计入最大的那个房间,理由又是什么呢?难道是因为假设同一时间不可能所有房间均有烟气么(单点火灾原则?)
4.上述规范条文出现在机械排烟的条文说明项下,是否可以理解为若是走道自然排烟就不需要考虑上述问题了?
若是需要,则又该如何计算自然排烟窗的大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