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消防设计说明参考样式之防排烟系统
没人理的大象
2022年03月22日 13: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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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烟系统设计 1.1 防烟设计范围 1   本工程   (楼梯间编号)   地下楼梯间,在首层满足自然通风的条件,采用自然通风。 2 本工程   (楼梯间、前室编号)   不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地下室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 防烟系统设计

1.1 防烟设计范围

1   本工程   (楼梯间编号)   地下楼梯间,在首层满足自然通风的条件,采用自然通风。

2 本工程   (楼梯间、前室编号)   不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地下室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 本工程   (楼梯间、前室编号)   地上部分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满足自然通风的条件,采用自然通风。

4 本工程   (楼梯间、前室编号)   不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地上部分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5 本工程     避难层(间)采用   机械加压送风   自然通风系统。

6 本工程     避难走道及其前室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2  防烟方式及计算

各区域防烟方式见表 1.2-1

各区域自然通风可开启外窗面积见表 1.2-2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风量按照计算确定,其中系统负担建筑高度大于 24m 时,按计算值与规范中规定数值取大值确定,系统设计风量不小于计算风量的 1.2 倍,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见表 1.2-3

1.3  防烟做法

本工程    栋为超高层,以     避难层为界,分段分别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楼梯间加压送风井上每    层设置   送风口送风至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加压风井上设置常闭多叶送风口送风至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

设置于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加压风井上的常闭多叶送风口,应与消防火警信号联动,开启 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 送风口电动开启,也可现场手动开启,常闭多叶送风口开启后连锁开启对应的加压风机。

机械加压系统泄压设计,前室与走道的压差为    Pa ,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为    pa

机械加压风机均设置在专用机房内。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其顶部设置    ㎡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在其外墙上每  5 层内设置总面积    ㎡的固定窗。

2 排烟系统设计

2.1 排烟设计范围

本工程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如下: a 长度大于 20m 的疏散走道, b 面积大于 100m 2 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c 面积大于 300m 2 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d无窗房间总面积大于200m 2 或单间面积大于 50m 2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区域

本工程       场所, 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 2% 或低于规范限定风速的自然排烟窗(口), 采用自然排烟。

本工程       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 均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2.2 排烟方式及计算

本工程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自然排烟窗(口)设置在储烟仓内,自然排烟窗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的自然排烟窗应设手动开启按钮,开启按钮距地   m ,且每组排烟窗的长度不超过   m   场所 自然排烟窗风速小于规范限定值 。净空高度大于 9m 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 2000 ㎡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自然排烟系统计算见汇总表 2.2-1。

本工程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区域设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风量按照计算确定, 且不小于规范中规定数值要求,风机风量按 1.2 倍计算排烟量取值。     区域排烟系统设置为竖向系统,每段系统负担建筑高度不超过 50m 。地下室、地上密闭房间、地上超过 500 m 2 房间设机械或自然补风系统,补风量按不小于排烟量 50% 计算。

本工程地下汽车库排烟系统按防烟分区设置,设置充电桩的防火分区,按照江苏省地方规范进行系统设计,每个防火单元为一防烟分区。

电动自行车库各防烟分区按江苏省地方规范要求设置排烟系统。

净高> 6m 的房间有       ,排烟量按烟羽流计算。中庭从    层到    层,中庭及周围空间均设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补风系统计算汇总见表 2.2-2 、表 2.2-3。

2.3排烟做法

排烟系统的储烟仓厚度、清晰高度、烟层厚度、挡烟垂壁高度、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等参数均满足规范要求,详平面图标注或剖面。本工程排烟系统在    设置固定窗,具体详见建筑专业设计说明及图纸。

本项目有竖向排烟系统,排烟系统水平方向按防火分区设置。排烟口距防烟分区最远端的距离最大为    m ,距补风口大于    m ,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水平距离最小为    m

排烟风机应保证在 280°C 时能连续工作 30min ,采用专用排烟风机,在风机入口总管上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 280°C 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与排烟风机连锁。排烟管道及其连接部件应能在  280°C 时连续运行 30min 仍保证其结构完整性。所有排烟、补风风机均分别设置在专用的风机房内。在排烟管道下列部位设置 280°C 排烟防火阀: a 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 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b一个排烟系统负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c穿越防火分区处。

3 防排烟系统控制

3.1 防烟系统

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加压送风机的启动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手动启动;

2) 通过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 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 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风机能自动启动。

2 当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在 15s 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

2) 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或常闭阀,同时开启加压风机。

3.2 排烟系统

1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消防控制室手动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功能,其开启信号与排烟风机联动。火灾确认后, 15s 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内的所有排烟口(窗、阀)及系统,关闭其他区域的排烟口。 30s 内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当火灾确认后,负担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

2 排烟风机、补风风机的控制方式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手动启动;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 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 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风机自动启动;排烟防火阀在 280℃时应自行关闭,并连锁关闭排烟风机、补风风机。

3 活动挡烟垂壁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 15s 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 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开启到位。

4 自动排烟窗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温度释放装置联动的控制方式。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自动排烟窗,在报警系统启动 60s 内开启。带有温控功能自动排烟窗,温控释放温度大于环境温度 30°C ,且小于 100°C

4 其他消防设计

4.1 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等:

1 通风空调系统的水平方向均按防火分区独立设置,并在下列部位设置防火阀:

1) 穿越防火分区处;

2) 穿越通风、空调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4) 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2 各通风空调系统主管道上的防火阀与该系统的风机连锁,当防火阀自动关闭时,该风机断电。

3 防火阀设独立的支吊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 2 米范围内的风管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小于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4 风管穿越封闭的防火、抗爆墙或楼板时,采用厚度 2.0mm 的钢制风管;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设置金属套管。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采用符合《防火封堵材料》 GB 23864 要求的材料封堵。

5 为防止地震时风管系统及空调管道系统失效及跌落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根据抗震规范相关条文,对机电管线进行抗震加固。

6 消防专用风机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且不设置减振装置,排烟风管法兰垫片采用不燃材料。若排烟系统与通风合用且需设置减震装置时,减震垫采用不燃材料。

  7 通风和空调系统的管材、消声、绝热均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排烟管采用 40mm 厚玻璃棉板隔热,并与可燃物保持至少 150mm的距离。

4.2 锅炉房泄爆、事故通风要求

1 本工程采用    锅炉    台,燃料为    ,锅炉房位于   ,面积为    m 2 ,设置泄爆口   m 2 和独立出口,并且与人员密集场所不贴邻,泄爆口面对    区域。燃气系统由业主另行委托设计。

2 建筑内有燃气管道的密闭房间和走道均设有燃气泄漏探测系统及事故排风系统,当燃气浓度超过额定标准时,事故排风机开启,同时切断紧急供气阀门,排风设备均选用防爆型。事故排风系统的风道不得与消防、排油烟系统共用,燃气泄漏报警器与对应的事故排风系统联动。

4.3  电气设备用房通风系统设计

1 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设置平时机械通风系统,储油间储存    m3柴油。柴油发电机房火灾时采用喷淋灭火,设置机械排烟系统,补风为柴油发电机房进风口负压补风;储油间火灾时采用气体灭火,在穿越气体防护区的通风管路上设置远控自动关闭并自动复位的电动防火阀,火灾时电信号关闭电动防火阀,释放气体灭火。气体灭火结束后,电动复位电动防火阀,就地手动或电动开启进风机、排风机进行气体灭火后通风,排除残余的灭火气体。

2 储油间油箱上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上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

3 地下室电气设备用房设置机械通风系统;电气设备用房作为重要设备房火灾时采用气体灭火,在穿越气体防护区的通风管路上设置远控自动关闭并自动复位的电动防火阀,火灾时电信号关闭电动防火阀,释放气体灭火。气体灭火结束后,电动复位电动防火阀,就地手动或电动开启进风机、排风机进行气体灭火后通风,排除残余的灭火气体。

4.4  风道材质、防火耐火设计

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采用非土建风道,不燃材料制作,管道内壁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部分设计风速不大于    m/s ;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部分设计风速为不大于    m/s ;送风管道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 的规定。

2 加压送风管道耐火极限要求: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加压送风管道不小于    h ;加压送风管道设置在密实吊顶内不小于    h 当未设置在密实吊顶内不小于    h。设置加压送风口的风速不小于    m/s。

3 机械排烟系统采用非土建风道,不燃材料制作,管道内壁光滑。当排烟风管道内壁为金属制作时,其设计风速不大于    m/s ;为非金属制作时,其设计风速不大于    m/s ;排烟管道厚度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 的有关规定执行。

4 排烟管道耐火极限要求:独立管道井内的排烟管道不小于    h ;排烟管道设置在密实吊顶内不小于    h ;直接设置在室内的排烟管道不小于    h ;设置在走道吊顶内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不小于    h ;设备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不小于    h

5 设置排烟风口的风速不大于   m/s ,设置机械补风口风速不大于    m/s,人员密集场所补风口风速不大于   m/s,自然补风口的风速不大于   m/s。

4.5 各类防火阀自动关闭温度要求 

排烟系统 280°C 厨房排油烟风管 150°C 、其余为 70°C 。凡带有电信号输出装置的防火阀其信号需引入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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