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了一个餐馆的室内消防设计,场所原结构为框架结构,业主用轻质隔墙隔成厨房,包间等功能房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已设置,设计时补充增加了应急照明和防火门这些,我设计的思路是消防设施已经具备,主要就是看业主分割房间时对消防设施的影响,比如阻挡,间距等问题,整理完毕后送消防队,消防队给出意见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完整,理由时缺少信号阀,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等;然后我回复因为该餐馆是整栋建筑的一个房间,原有建筑设计时是按照整栋建筑考虑,系统装置和附件完善,该餐馆只是其中一个房间,故附件不一定设置在该房间内,消防队收到回复后要求必须设置,也没给出个什么理由,现在手续停滞起,想咨询下坛里其他朋友,有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么?能擅自增加系统附件?增加后会有什么影响?谢谢!
最近做了一个餐馆的室内消防设计,场所原结构为框架结构,业主用轻质隔墙隔成厨房,包间等功能房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已设置,设计时补充增加了应急照明和防火门这些,我设计的思路是消防设施已经具备,主要就是看业主分割房间时对消防设施的影响,比如阻挡,间距等问题,整理完毕后送消防队,消防队给出意见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完整,理由时缺少信号阀,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等;然后我回复因为该餐馆是整栋建筑的一个房间,原有建筑设计时是按照整栋建筑考虑,系统装置和附件完善,该餐馆只是其中一个房间,故附件不一定设置在该房间内,消防队收到回复后要求必须设置,也没给出个什么理由,现在手续停滞起,想咨询下坛里其他朋友,有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么?能擅自增加系统附件?增加后会有什么影响?谢谢!
2楼
自己顶一个!在线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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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首先你要明确信号阀,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或者末端试水阀是按照防火分区来设置的,确定后餐馆是否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如果要求这些独立设置,那么和外面的管网要独立开,自己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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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青春年少 发表于 2016-9-18 13:31 首先你要明确信号阀,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或者末端试水阀是按照防火分区来设置的,确定后餐馆是否为独 …整栋建筑是按独立的防火分区来设置,但是这个餐馆只是用了该栋建筑中的一部分空间,即所在一个防火分区内,未独立设置开来,故如果要补充系统附件,肯定就要重新考虑设计,不可能单独就简单在现有的系统上加上系统附件就完事,这是我的理解。所以版主你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么,有什么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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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你的设计没错,是消防局的人在刁难你。
装修设计,不是建筑设计。大系统、大框架不改变。只对装修范围内,喷头、消火栓末端修改,以满足规范要求。
显然你的一个房间,是局部,不是整栋楼。
你可以在装修范围外,加斜影线部位,把原图抄写一遍,把需要的水流指示器、信号以及末端表达出来。
严重蔑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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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lichangan1000 发表于 2016-9-18 16:36 你的设计没错,是消防局的人在刁难你。装修设计,不是建筑设计。大系统、大框架不改变。只对装修范围内, …恩,借鉴下朋友的高见和消防的人沟通来看,看能否行的通,感觉现在消防的人就是外行管内行,沟通不仅吃力,办事还相当武断,他说怎样就怎样,有时候挺无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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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消防是从实战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餐馆的危险性大,他要求加强防火并无过错。毕竟消防队对规范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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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学习了,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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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感觉坛里比较冷清,是话题不够吸引人么?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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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注意一下新设计的与原来的危险等级是否一样,如一样,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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