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中心(兼监控中心)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安监系统是否应分别独立引双电源回路(一级负荷时)或双回路(二级负荷时)供电,还是共用一个双电源或双回路电源在控制中心末端自动切换,分别设置UPS即可。见《民规》(JGJ16-2008)第13.9.6条、14.9.6条。
消防控制中心(兼监控中心)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安监系统是否应分别独立引双电源回路(一级负荷时)或双回路(二级负荷时)供电,还是共用一个双电源或双回路电源在控制中心末端自动切换,分别设置UPS即可。见《民规》(JGJ16-2008)第13.9.6条、14.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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