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明苑小区01栋住宅2016年竣工验收,验收之前经郴州市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普遍远低于设计要求,经加固验收。 2014年因混凝土楼板钢筋锈蚀,保护层混凝土剥落等,由施工方委托湖南大学进行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最终形成《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确认主体结构承载力符合要求,保护层厚度偏薄。
湖南省郴州市明苑小区01栋住宅2016年竣工验收,验收之前经郴州市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普遍远低于设计要求,经加固验收。
2014年因混凝土楼板钢筋锈蚀,保护层混凝土剥落等,由施工方委托湖南大学进行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最终形成《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确认主体结构承载力符合要求,保护层厚度偏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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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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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鉴定报告解读与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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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HD14-03-01-098(1)的郴州明
苑小区01栋住宅楼《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为法定虚假检测报告的说明
一. 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虚假检测报告的判定规则。
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GB50618—2011第4.4.10条以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虚假检测报告:
1. 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2. 检测报告中数据 结论等实质性内容被更改的检测报告;
3. 未经检测就出具的检测报告;
4. 超出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出具的检测报告。
二. 郴州明苑小区01栋住宅楼《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属未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方法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一)国家标准《回弹法检测抗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23—2011关于其适用条件的规定
1.《回弹法检测抗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23—2011第1.0.2条规定:本规程不适用于表层与内部质量有明显差异或内部存在缺陷的混凝土强度检测。
2.《回弹法检测抗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23—2011第6.2.1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泵送混凝土,测区强度应按本规程附录A进行强度换算:
(1)混凝土采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拌合用水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
……;
(5)自然养护且龄期为(14~1000)d;
……。
3.《回弹法检测抗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23—2011第6.2.2条规定:符合本规程第6.2.1条的泵送混凝土,测区强度可按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进行强度换算。
(二)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采用回弹法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时郴州明苑小区01栋住宅楼主体结构的特征
1.混凝土结构已经过加固,表层与内部质量有明显差异,不符合《回弹法检测抗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23—2011第1.0.2条的规定。
2.混凝土龄期已经远远超过1000天,不符合《回弹法检测抗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23—2011第6.2.1条和第6.2.2条的规定。
3.已经有证据表明,混凝土采用的水泥不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回弹法检测抗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23—2011第6.2.1条的规定。
(三)综上所述,《回弹法检测抗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23—2011规定的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方法不适用于在2014年进行的郴州明苑小区01栋住宅楼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四)郴州明苑小区01栋住宅楼《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属未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方法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 郴州明苑小区01栋住宅楼《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混凝土强度检测部分)属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GB50618—2011第4.4.10条以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的“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 郴州明苑小区01栋住宅楼《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混凝土结构承载力验算部分)属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GB50618—2011第4.4.10条以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的“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1.承载力验算所选取的(一层)混凝土材料的强度来源于法定虚假检测报告。
2.承载力验算所选取的(一层以外)混凝土材料的强度未经检测证实,现有证据表明其实际强度远远低于承载力验算所选取的设计要求值。
3.承载力验算所选取的混凝土材料强度值错误,其“满足极限承载力验算要求”的结论必然是虚假不实的。
五. 郴州明苑小区01栋住宅楼《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钢筋的保护层厚度部分)属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GB50618—2011第4.4.10条以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的“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1.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方法及合格评定规则
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附录E第E.0.5条规定: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②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③ 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本附录E.0.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2.郴州明苑小区01栋住宅楼《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结论不符合检测方法标准的规定。
《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中“房屋绝大部分楼板保护层厚度偏薄”的检测鉴定结论不属于标准规定的规范用语。
《主体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应依法按照《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附录E《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规定的检测方法,直接作出郴州明苑小区01栋住宅楼“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合格”的法定结论。
六.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应负的责任
1.住建部部门规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十条规定: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住建部部门规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原审批机关不予延期: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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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资料很齐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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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本帖最后由 蓝色湖水 于 2016-5-20 13:55 编辑
一看就觉得这份鉴定报告有问题,检测依据里竟然没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抽检频率也不明确等等,看到后面就明白了,原来是虚假报告,谢谢楼主的详尽资料,详细读了一遍,报告还缺121页和130页,不过还是非常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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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很好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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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对于安全性鉴定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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