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作开始的前提是要具备土地使用批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但是在没有这两项内容的前提下(但是有项目的立项批文),是否可以采用方案招标的形式,进行设计院的招标。当然要在程序和法律法规上都是符合的。请大家讨论一下,是否可以通过某种办法或途径实现?
招标工作开始的前提是要具备土地使用批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但是在没有这两项内容的前提下(但是有项目的立项批文),是否可以采用方案招标的形式,进行设计院的招标。当然要在程序和法律法规上都是符合的。请大家讨论一下,是否可以通过某种办法或途径实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