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一个水资源紧张的年代,出现全球范围内的水危机。而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水资源和水环境更令人堪忧:一是我国水资源相对数量严重短缺。1998年我国人均水量为2251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预测到2030年我国人口增至16亿时,人均水资源量将降到1760立方米。二是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也很不平衡。水资源绝对数量西少东多,而人均占有量东缺西丰,成两个反向递度分布。三是我国的水环境也在日趣恶化,导致水资源可利用率降低。随着经济发展、人口的增长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我国未来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还将进一步增加。如何解决水资源供给不足而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已成为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1 充分认识水资源是重要的环境资源,也是重要的能源资源
水资源保护的目的和开发利用的产品很多,决不只是水能的利用所产生的电能产品;防洪、饮水、灌溉、航运、养殖、生态、旅游、替代能源、减排等“产品”效益甚至可能远远大于电力产品效益;当然, 电能是目前最直接可以准确计量和交易的基础性产品。
水电是兼有一次与二次能源双重功能的优质能源;水电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迄今可以大规模商业化开发和最重要的替代能源;大水电、小水电都是自然的、清洁的,都应该以可持续的方式加速发展。国内外一些机构和人士坚决支持小水电,而坚决反对大水电,实际上这在科学道理上来讲是不通的。大水电也有可能是低坝,小水电也有可能是高坝,都要因地制宜,多方面兼顾并综合利用。
水电开发是一项典型的具有社会和环境等综合效益的事业,水电建设和运用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水电是一项成熟技术,包括环境风险在内的工程风险都可控。
2 健全水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的保障体系
科学利用水资源必须同时兼顾环境、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坚决制止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尤其是主要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要科学、全面规划,以经济发展和减少贫困为切实目标,必须考虑多功能、跨区域的综合利用,坚持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环境负面影响最小化代价换取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
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程序的保障作用。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条例,包括公约,尤其是关于水利和电力、能源和环境、水库和土地、移民等,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及专业部门的协调性和连贯性,避免政策法规冲突,防止短期行为和本位主义。
无论是规划、设计要求,还是建设、运行规定,无论是政府部门制定政策调控或市场机制导向,还是投资开发组织或运营机构职责,都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和考核指标,以便监督制约保证统筹兼顾。
把生态环保作为工程贯穿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全过程。规划设计的系统性统筹兼顾,包括坝址、坝型选择,引水方式选择等。尽量减少淹没、减少地震、控制滑坡,保障生态流量和水体安全,并保证流域开发和运行统一、有序。
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与恢复,尤其是生态脆弱地区。尽量少明挖,并保证及时支护、恢复或改善。把环保工程与枢纽工程同等对待,概算要保证,使用要到位,效果要考核。
工程运行中以综合效益最大化,兼顾多功能并科学、合理运用,保障流域梯级(防洪、航运)安全调度、(泥沙、水质)生态调度、(发电、供水和蓄水)经济调度。控制流速、流量、水位,减少泥沙淤积;增加水体交换和防止污染;与此同时多发电。
3 完善水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的长效机制
从国家战略利益出发,按照系统工程要求,全方位加大力度,继续实施休牧(或轮牧)还草、返耕还(山、坡)林,营造湿地、草甸、林地、植被等,提高水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继续实施退田还湖、筑坝蓄水、疏浚河流,综合治理、开发利用,以保护水体、控制调节水量,保障供水、防火减灾。
但是,各地在“退耕还林、还草”、“筑坝蓄水”中存在的问题、土地的承载能力问题和移民搬迁与安置的长期稳定问题、地方政府与相关企业的措施不足问题以及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具体配套措施不足的问题、各责任主体和责任目标的趋向与实施保障不足的矛盾等等问题的存在,一方面说明了水资源保护与综合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正好说明了其系统性、全局性和长期性、艰巨性。
健全移民补偿和安置长效机制。对于因实施休牧还草、退耕还林的草原和山地移民和因兴修水利、筑坝蓄水的移民,为保证其移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除及时、足量到位(一次性)失地补偿和迁移安置补偿费用外,移民后扶植发展,更需要长周期、稳定、透明以及直接和间接的政策措施到位,而不应只是制定一些短期(十年,再延十年)或不明期限的保障“政策”。
完善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保投入和运行补偿机制。或政府公益(财政)投入,或财政补贴(税收返还),或产品加价固化相关成本,补偿“公益”投资或运行成本及损失。财务保障生态投入。
注重水利水电工程经济功能指标和公益功能指标考核。科学确定工程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公共效益指标,不仅指导规划、建设可行性评价,也指导运行绩效考核。
制定流域生态、安全、经济调度统一机制。建立流域统一调度机 制,统筹水情、电力、供水、水运、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益”和“多产品”功能。既要防止洪水灾害和水质污染,又要防止断流、断航,安全、优质、高效利用水资源。
明确水资源产品利益和税费分配机制。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游区域与下游区域,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投资收益、税收和资源费分成),包括相关循环产业(结构)支持机制,平衡当地和关联区域的损失和受惠。
水是生命之源,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又是一种重要的资源,但他是有限的,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水资源日益短缺的今天,增强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法制意识是摆在每个中国公民面前的一个迫切课题。农业是用水的大户,增强水利工程对水资源的调控能力,大搞节水型农业,改变农业种植结构,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是对水利建设提出的新的课题,所以,我们一定要经过艰苦的奋斗,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实现在国民经济中有一个可靠的水资源供给体系,有一个有效的抗旱、防洪保安体系,有一个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体系,才能保证我国由农业生产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才能使人民安居乐业,才能使我们国家经济腾飞,繁荣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