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建议还是加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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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应该还是要加,你的箱变里有变压器吧,那箱变的出线端的功率因素就需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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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说的是箱变已经有了,建筑没配电室还用不用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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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甲方说不用,但是我也找不到什么依据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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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距离比较近,各人觉得可以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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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1、可以减少进线电缆的压损和能耗。毕竟有150m,已到了一般供电距离的一半以上;
2、增加供电能力,进线电缆可选少一点或多留裕度。
3、一定要规范,GB50227-2008的3.0.1 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的设计,应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层分区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最优补偿容量和分布方式。(这条太空泛,如果你是审图的最好别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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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只要补偿后的功率因数达到供电局的要求 可以不在建筑内配电室加了 反之 如果达不到 还是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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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这种问题没有实际数据根本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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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lrdyoo 发表于 2015-3-27 09:40 甲方说不用,但是我也找不到什么依据说理。甲方说不用是甲方目光短浅(sha),只关注电力局的功率因素考核,不管自己低压系统的损耗和电压质量。7楼说得蛮清楚了:箱变处补偿可谓集中补偿,低压配电室里算是就地补偿,能上尽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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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这要看看你的低压侧的末端是个什么负荷,如果以动力为主,自然功率因数很低,负荷也较大,补偿容量大的话,建议末端的电容器不能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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