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在中共深圳市第4次代表大会上,刚刚上任不久的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在会上发表了一番警世骇俗的言论,他分析指出:经过长达20多年的高速发展,深圳正面临着土地、能源、人口和环境承载力四个“难以为继”的严重局面。李鸿忠称,这四个“难以为继”是深圳发展的瓶颈。在此后的各种场合中,李鸿忠都多次提出,深圳要突破这个瓶颈,就必须树立新的资源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要种出“高产田”,即以最小的能耗获得最大的收成。这是深圳持续发展的“华山一条路”。
如今,两年过去了。深圳建设能源节约型城市的工作做得怎样?取得了什么成效?记者近日走访了深圳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一些节能降耗的典型企业,欣喜地看到,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一轮竞赛中,深圳又一次走在了时代的前头。
节能降耗是标兵
这是记者参观的一家用废弃玻璃生产玻璃瓶的企业:走进厂区和车间里面,发现这是一家花园型的工厂。清洗废弃玻璃的污水经过多次循环过滤后,可以用来养鱼、种花、清洁卫生。仅此一项,年减少新水用量3.6万吨。更让人惊叹的是:深圳每年丢弃的20万吨废玻璃,这家企业可以消化9万吨,每年可以为深圳减少7.5万吨的垃圾填埋量。这家名叫华晶玻璃瓶公司的企业,是深圳推行节能降耗、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一个典型和缩影。
深圳既有华晶这样的节能降耗大户,还有更多的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做起的节能小户。但他们产生的节约效益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据被评为深圳市酒店业唯一一家综合节能项目示范单位的深圳东华假日酒店的统计,该酒店自2002年开始实施综合节能改造,严格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每年节约用电52万度、柴油8.6万升,每年节约能源费用高达70多万元。
无数事例证明:近年来深圳通过政府扶持、项目示范、宣传培训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推动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稳步发展,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资源节约型城市已初现雏型。
2006年,作为“绿色GDP”一项重要指标的深圳万元GDP综合能耗,由原来的0.55吨标准煤下降为0.53吨标准煤,降幅约3.7%。据测算,深圳万元GDP综合能耗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低于国内甚至国际上的很多城市。全市万元GDP水耗为31.98立方米,比前年同期下降8.86%;每平方公里土地产出值1.31亿元,同比增长13.5%,基本达到了种“高产田”的目标;深圳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的工作也走在全国前面。深圳主要工业废渣——粉煤灰每年的排放量约30万吨,其中90%以上被分选出来,直接用于基本建设,还有少量被深圳一些轻质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利用。全市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高达98%,比全国平均利用水平高35个百分点!
近年来,深圳陆续确定的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等四大城市支柱产业,全部是不以资源消耗为代价的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据统计,目前深圳工业用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仅为58%左右,远低于全国70%的比例。
四大问题“逼”出来
深圳的节能降耗工作能够走在全国前列,很大程度上是被“逼”出来的。
早在2005年1月13日,在深圳召开的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李鸿忠第一次把自己切身感受到的压力,概括为深圳正面临土地、能源、环境、人口四个“难以为继”的难题。他毫不掩饰自己对深圳继续按照传统模式发展下去的焦虑:“如果按照目前消耗水平简单推算,深圳GDP达到万亿元,需要占用全市土地面积的90%,耗用3倍于目前的水电和环境资源,这个代价我们是付不起的。”
出路在哪里?在此后的一系列会议上,李鸿忠多次提出,循环经济和自主创新就是深圳破解“四个难以为继”难题的答案,也是深圳要攀登的下一个高峰。深圳必须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新审视资源理念,更新资源观。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无形资源是无限的。凡是有利于增长和发展的、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都要视为资源。比如制度、技术、改革创新、管理、文化等都是资源,是更重要的资源。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也多次强调:“深圳没有太多可以依存的自然资源,唯有转变发展观念,在人的头脑中挖掘出大油田、大森林、大煤矿。走出一条在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发展经济的新路子。”这一新的理念开启了很多人的思路,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政策引导是基础
政府充分发挥好政策引导、项目示范、宣传培训等主体作用,是深圳推行节能降耗工作的一个最基础性的工作。
早在4年前,深圳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后来又相继制订和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深圳不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一批地方节能法规,还积极制定了节能政策和行动方案,建立注重实际操作的节能机制。《深圳市推动节约能源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限期节能降耗规定》、《2003年深圳市十八家政府机构级财政支持单位节能行动实施方案》、《深圳市百家用电大户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深圳市中央空调系统节能运用维护管理暂行规定》,全国第一部建筑节能的地方法规《深圳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就是深圳为推动节能降耗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文件和行动方案中的一些有代表性的实例。
为了将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深圳市政府还建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29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资源节约协调机制,将资源节约的任务和职责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均制订了各自的资源节约活动方案,付诸实施。
为了强力推行节能降耗工作,树立企业的节能降耗意识,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确立了“两手都硬”的奖励和惩罚政策:对节能降耗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其中明文规定获得节能降耗奖的优秀企业,可给予10万元奖励;对申请银行贷款用于节能降耗项目的企业,经认定和验收后,可给予一年期项目贷款全额利息补贴;对不认真实施节能管理、能源使用效率低下的企业,则在调峰错峰时首先限制其用电。
深圳贸工局资源办主任岳雷告诉记者,深圳每年都从市能源基金中安排500万—800万元,以节能贴息方式,扶持节能产品、节能项目的发展。据测算,节能产业的资金投入比可以达到1∶40。2006年,深圳完成贴息174万元,带动社会资金约2800万元。2001至2006年,深圳共完成贴息1391万元,带动社会资金约5.3亿元投入各类节能改造和产品开发。资源办还在全市10余万家企业中,选取全市用电量排前200位的企业,由政府出资,免费为其编制节能改造方案,免费培训,扶持和推动这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