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1、某小型城市综合体,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地下室投影面积18500㎡,地上可分5栋;2、地勘:1-2米为粉质粘土、3-5米为沙土、6米以下为砂卵石层;3、地下室2层、满用地红线开挖,抗浮设计采用堆载抗浮。(地下室顶板采用反梁,完成后填充1.9米厚连砂石增加配重---抵抗浮力)4、工期紧、急于到正负零,拿预售证回钱。二、施工情况:土方开挖及支护基本完成后,总包进场,局部已经到达正负零。
1、某小型城市综合体,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地下室投影面积18500㎡,地上可分5栋;
2、地勘:1-2米为粉质粘土、3-5米为沙土、6米以下为砂卵石层;
3、地下室2层、满用地红线开挖,抗浮设计采用堆载抗浮。(地下室顶板采用反梁,完成后填充1.9米厚连砂石增加配重---抵抗浮力)
4、工期紧、急于到正负零,拿预售证回钱。
二、施工情况:
土方开挖及支护基本完成后,总包进场,局部已经到达正负零。
三、总结:
表面上看,上诉的过程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我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本项目的“抗浮设计”,如果当时,我保留交通方便的一栋建筑延迟40-50天开挖土方的话,那么我就能节省2万多方连砂石的出场运输费,以及再购买2万多方连砂石回填地下室顶板。这样一来一去就出现了100多万的管理不善的损失。
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