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火栓用水量的分配及消火栓栓口压力问题:某写字楼工程,高57m,十六层,地下二层,消火栓用水量40L/s。原设计竖向为一个区,八层以下均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由于工程甲方资金紧张,施工中将减压稳压消火栓改为减压孔板,鉴于减压孔板的局限性,减压效果不理想。工程验收时,由消防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工况为:一层同时开7只消火栓,屋顶开一只试验消火栓,可想而知,屋顶水枪不出水。由于一层减压孔板的减压效果不理想,每只水枪的出水量远大于5L/s。实际上一层消火栓栓口压力达0.50Mpa,出口流量达8L/s,7只水枪同时开启,水流量远大于40L/s,水泵扬程自然达不到设计工况时的扬程,试验消火栓自然不会出水。按检测公司的说法,消火栓系统不合格,须进行修改。这样就带来下列几个问题:
某写字楼工程,高57m,十六层,地下二层,消火栓用水量40L/s。原设计竖向为一个区,八层以下均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由于工程甲方资金紧张,施工中将减压稳压消火栓改为减压孔板,鉴于减压孔板的局限性,减压效果不理想。工程验收时,由消防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工况为:一层同时开7只消火栓,屋顶开一只试验消火栓,可想而知,屋顶水枪不出水。由于一层减压孔板的减压效果不理想,每只水枪的出水量远大于5L/s。实际上一层消火栓栓口压力达0.50Mpa,出口流量达8L/s,7只水枪同时开启,水流量远大于40L/s,水泵扬程自然达不到设计工况时的扬程,试验消火栓自然不会出水。按检测公司的说法,消火栓系统不合格,须进行修改。这样就带来下列几个问题:
①设计工况与检测工况应一致。目前消火栓系统尚无验收规范,应尽快编制相关验收规范,明确相关问题。根据火灾现场扑救实例和有关资料,目前默认的设计工况为:对于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的民用建筑,每只水枪的用水量为5L/s,同时开启的数量为8只,着火层为3-4只,着火层的上下相邻层各为2只或3只。由于相邻层几何高差不大,既使消火栓栓口压力大一些,也满足相关的设计参数。
②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内容及检测标准应通知有关设计和监理单位,以便设计人员及时按相关内容进行设计,以便复核规范和检测要求,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检测机构的检测标准应科学合理,要符合实际火场扑救工况。
③对减压孔板的使用应经严格的水力计算,当减压孔板直径小于减压管道直径的一半时,建议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
2、水喷雾灭火系统给水泵和稳压泵的设计
水喷雾系统是否必须单设给水泵? 对一般民用建筑而言,常用的设置水喷雾的场所有柴油发电机房和燃油燃气锅炉房。按民用建筑设计只考虑一次火灾的原则,水喷雾系统与自动喷水系统不会同时使用,可以合用一组给水泵。一般而言,自动喷水泵的流量和压力是满足水喷雾设计参数的,有时压力偏高(如大于0.6Mpa)时应设减压阀减压。
如果分别设置给水泵组,水喷雾系统是否应设稳压泵(消防检测机构要求设,有何依据)是否应与高位水箱相联?从设计原理来讲,可以与自动喷水系统相连,合用高位水箱和稳压泵组,技术上合理,并且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
消防备用发电机组着火时,自然不会再正常工作,电源供应无从谈起,消防泵如何启动呢?对于备用发电机房的消防建议不应再采用由自身电源供应的消防泵,应采用其它更可靠的灭火措施。避免出现下列怪圈:
对一般燃气锅炉房,着火时往往是爆炸,一般的烟感温感难以起到良好的效果,对气源火灾,最有效的灭火手段是关断气源。
3、水喷雾灭火系统Y型过滤器的选用
规范地第4.0.5条规定应设Y型过滤器。实际上对民用建筑而言,从水泵房到设水喷雾场所门口处(一般将报警阀设在门口处),距离不会太长,并且在水泵吸水管上都装有Y型过滤器,如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在装设喷头前管网应严格进行水冲洗和气冲洗,管网内不应有过多的杂质,当然多设一个Y型过滤器也是更有利于水质安全。但对管道系统而言,管道一般不会有问题,阀门、过滤器、柔性接头等管配件往往是薄弱环节,在长期的高压下容易出现破损和漏水,对整个系统是不安全的。该规范规定的4.7目的过滤网有误。根据资料,过滤网的目数值越大表示滤网的孔径越小,一般水泵吸水管上的滤网孔目为16-20目,规范规定报警阀前的滤网孔目为4.0-4.7目,也就是说滤网孔径要大3倍,有何意义?可能是笔误。应根据水喷雾喷头的种类和技术要求应严格试验后确定,在没有弄清楚之前,还不如不设为好。
4、自动喷水与消火栓的关系
根据国外经验,自动喷水灭火成功率达95%-100%,从理论上也就是说只要自动喷水系统严格按规范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设有自动喷水的场所就不再有成灾的火灾。换句话说,消火栓系统也就退到次要位置或该退休了。这也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市场经济原理。在普及自动喷水系统的同时,适当减少消火栓系统的工程量是合理的,技术是可行的,对整个国家建设,可以节省大量的建设资金。如按日本的做法,在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物或楼层,消火栓的水枪只保证一股水柱同时到达,用于救生和开辟救火通道,主要的灭火工作应由自动喷水系统负责。 同时,应加强对普通民众的消防教育,对高层建筑内的人员来讲,按照高层建筑火灾等级的分类,规定相应的救灾演习标准,重在“防”,提高全民的防灾意识,比简单一味的强调设计、施工更有实际意义。在这方面我们做的太不够了。以北京为例,不论在单位还是住宅区,几乎没有什么实际上的消防演习和救生训练,真正遇到火灾普通市民缺乏基本的消防知识和逃生经验,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