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通风方式选用 1.消除建筑物余热、余湿的通风设计,应优先利用自然通风; 2.厨房、厕所、盥洗室和浴室等,宜采用自然通风; 3.民用建筑卧室、起居室(厅)以及办公室等,宜采用自然通风。 二、自然通风方式的设计要求 1.放散热量的工业建筑,其自然通风量应根据热压作用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附录F的规定进行计算; 2.利用穿堂风进行自然通风的厂房,其迎风面与夏季最多风向宜成60度~90度角,且不应小于45度角;
1.消除建筑物余热、余湿的通风设计,应优先利用自然通风;
2.厨房、厕所、盥洗室和浴室等,宜采用自然通风;
3.民用建筑卧室、起居室(厅)以及办公室等,宜采用自然通风。
二、自然通风方式的设计要求
1.放散热量的工业建筑,其自然通风量应根据热压作用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附录F的规定进行计算;
2.利用穿堂风进行自然通风的厂房,其迎风面与夏季最多风向宜成60度~90度角,且不应小于45度角;
3.夏季自然通风应采用阻力系数小、易于操作和维修的进、排风口或窗扇;
4.夏季自然通风用的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1.2m;冬季自然通风的进风口,当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小于4m时,应采取防止冷风吹向工作地点的措施;
5.当热源靠近工业建筑的一侧外墙布置,且外墙与热源之间无工作地点时,该侧外墙上的进风口,宜布置在热源的间断处;
6.利用天窗排风的工业建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避风天窗:
(1)夏热冬冷或夏热冬暖地区,室内散热量大于23W/m3时;
(2)其他地区,室内散热量大于35W/m3时;
(3)不允许气流倒灌时;
注:多跨厂房的相邻天窗或天窗两侧与建筑物邻接,且大于负压区时,无挡风板的天窗,可视为避风天窗
7.利用天窗排风的工业建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设避风天窗:
(1)利用天窗能稳定排风时;
(2)夏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或等于1m/s时;
8.挡风板与天窗之间,以及作为避风天窗的多跨工业建筑相邻天窗之间,其端部均应封闭。当天窗较长时,应设置横向挡板,其间距不应大于挡风板上缘至地坪高度的3倍,且不应大于50m。在挡风板或封闭物上,应设置检查门。挡风板下缘至屋面的距离,宜采用0.1~0.3m;
9.不需调节天窗窗扇开启角度的高温工业建筑,宜采用不带窗扇的避风天窗,但应采取防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