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i_lian 于 2014-8-26 22:53 编辑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4修改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总则:与法规相关定义相协调,并新增了自卸砂船定义。 第1篇:修订了船体结构用钢、焊缝设计、无损检测、强框架间距、槽型舱壁、直接计算的相关要求;纳入规范科研成果,修订了客船、大舱口船(矿砂船)、液货船(油船、化学品船)、自卸砂船、工程船等船体结构补充规定。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4修改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总则:与法规相关定义相协调,并新增了自卸砂船定义。
第1篇:修订了船体结构用钢、焊缝设计、无损检测、强框架间距、槽型舱壁、直接计算的相关要求;纳入规范科研成果,修订了客船、大舱口船(矿砂船)、液货船(油船、化学品船)、自卸砂船、工程船等船体结构补充规定。
第2篇:完善自卸砂船货舱排水的相关技术要求;新增电力推进系统轴系回旋振动、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的要求。
第3篇:依据国标修订了电缆绝缘材料及最高工作温度、电缆连续工作时的电流定额(基准环境温度45℃);新增光缆在船上应用的要求;整合了油船、化学品船的相关要求。
第7篇:纳入科研项目成果,新增急流航段电力推进船舶的补充要求;新增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的补充规定。
生效日期: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