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电气设计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对于一个住宅项目,树干式配电,从配电间母排出来的电是照明回路,那么你这一条干线就只能是照明回路。同理,如果母排分上去的是动力回路,那么,这个干线只能接动力的设备。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有的话,那我表示有些疑问:我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设计有什么不妥对于一个低压配电柜来说,既有抽屉为照明供电,又有抽屉是供向动力回路的,而且两者的电都是从低压配电柜的公共母排上取得的,还不是一组母排下面既有照明又有动力了。我这样设计,把竖向干线假象成配电柜上面那个母排,下面既带照明又带动力怎就不可呢?
我在学电气设计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对于一个住宅项目,树干式配电,
从配电间母排出来的电是照明回路,那么你这一条干线就只能是照明回路。同理,如果母排分上去的是动力回路,那么,这个干线只能接动力的设备。
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有的话,那我表示有些疑问:
我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设计有什么不妥
对于一个低压配电柜来说,既有抽屉为照明供电,又有抽屉是供向动力回路的,而且两者的电都是从低压配电柜的公共母排上取得的,还不是一组母排下面既有照明又有动力了。我这样设计,把竖向干线假象成配电柜上面那个母排,下面既带照明又带动力怎就不可呢?
32楼
同意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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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电气小马达 发表于 2014-8-18 11:15 规定要求分开你的ID很眼熟啊,你是J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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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你的做法不是说不行,而是“逻辑性”不强,既然有配电室,何不把动力和照明分开?难道你的配电室只有一个出线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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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竖向干线,不建议你电机与照明回路共用一个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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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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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楼主的设计追求和规范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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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逻辑性在里面,所以能分开就尽量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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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要看主干线的长度而言,照明动力能分开时则分开,不能分开时混合接线也可以的。
如住宅区内有一个独立的消防泵房,离配电室有100多米,泵房的照明就接在泵房总箱上(分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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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路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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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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