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无障碍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63- 2012 ,自2012 年9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3.7.3(3 、5) 、4.4.5 、6.2.4(5) 、6.2.7(4) 、8. 1. 4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50-2001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现批准《无障碍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63- 2012 ,自2012 年9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 第3.7.3(3 、5) 、4.4.5 、6.2.4(5) 、6.2.7(4) 、8. 1. 4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50-2001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