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有1.5和1.8的桩。24和28米。根据市政桥梁规范每根桩要留2组试块,根据公路桥梁验收规范要留3组。 目前我们的做法是每根做3组试块,监理见证送检一组,自己压1组,留了1组。 现在监理说要至少2组标养报告每根,查了规范只是说留样组数要求,对这3组怎么分配,是否要全部标养送检并没有说明。有没有哪里有相关要求? 请问现在28天已过,无法补送,再该如何处理?
目前我们的做法是每根做3组试块,监理见证送检一组,自己压1组,留了1组。
现在监理说要至少2组标养报告每根,查了规范只是说留样组数要求,对这3组怎么分配,是否要全部标养送检并没有说明。有没有哪里有相关要求?
请问现在28天已过,无法补送,再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