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个重点项目用户在验货三相组干式变压器时提出2个与标准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不符问题:1、电流互感器不符合标准9.0.7条第2款“同型号、同规格、同批次电流互感器一二次直流电阻和平均值差异不宜大于10%”的规定。但是相应的GB1208《电流互感器》产品标准并无该项试验。2、三相组变压器直流电阻不符合7.0.3条第2款的规定“1600KVA以上相间差值应小于2%,线间差值应小于1%”的规定,但是该标准第4款也提到“由于变压器结构等原因,差值超出第2款时,可按第3款进行比较,但应说明原因”。第3款的要求是进行同温度下现场实验值与出厂实验值的比较变化不应大于2%。而且,干式变压器标准GB10228提到的是相2%线2%,且也有因结构产生差异的解决方法。
1、电流互感器不符合标准9.0.7条第2款“同型号、同规格、同批次电流互感器一二次直流电阻和平均值差异不宜大于10%”的规定。但是相应的GB1208《电流互感器》产品标准并无该项试验。
2、三相组变压器直流电阻不符合7.0.3条第2款的规定“1600KVA以上相间差值应小于2%,线间差值应小于1%”的规定,但是该标准第4款也提到“由于变压器结构等原因,差值超出第2款时,可按第3款进行比较,但应说明原因”。第3款的要求是进行同温度下现场实验值与出厂实验值的比较变化不应大于2%。而且,干式变压器标准GB10228提到的是相2%线2%,且也有因结构产生差异的解决方法。
GB50150/GB1208/GB10228这几项标准都写在了协议内容中,出现这个问题,如何跟用户沟通解释说服对方不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