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建筑物电气装置》GB 16895.8-2010 (第7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6 节:狭窄的可导电场所);52.《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9-2000 (第7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7 节: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 要求); 53.《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10-2001 (第4 部分:安全防护第45 章:欠电压保护);54.《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11-2001 (第4 部分:安全防护第44 章:过电压保护第446 节:低压电气装置对高压接地系统接地故障的保护);
52.《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9-2000 (第7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7 节: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 要求);
53.《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10-2001 (第4 部分:安全防护第45 章:欠电压保护);
54.《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11-2001 (第4 部分:安全防护第44 章:过电压保护第446 节:低压电气装置对高压接地系统接地故障的保护);
55.《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6895.16-2002(第4 部分:安全防护第44 章:过电压保护第443 节: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