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处能胜寒 于 2013-12-18 11:50 编辑 在基础设计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持力层下面存在软弱下卧层的情况,此时必须进行软弱下卧层的验算,而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参数就是应力扩散角。1、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中,地基压力扩散角θ的取值与两层土的压缩模量比值有关系,且应力扩散角的取值偏小,如图12、在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中,此时的土和砂石材料压力扩散角θ,却分的更细,且砂石材料的压力扩散角明显比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中的数值大,如图2
在基础设计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持力层下面存在软弱下卧层的情况,
此时必须进行软弱下卧层的验算,而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参数就是应力扩散角。
1、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中,地基压力扩散角θ的取值与两层土的压缩模量比值有关系,且应力扩散角的取值偏小,如图1
2、在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中,此时的土和砂石材料压力扩散角θ,却分的更细,且砂石材料的压力扩散角明显比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中的数值大,如图2
而我个人的理解是,
在地基处理换填垫层进行下层软弱层土承载力验算时采用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中规定的应力扩散角,
而不存在换填时,直接进行原来土层软弱下卧层验算时应该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中规定的地基压力扩散角θ进行验算,也许理解有误,所以提出来交流,不对的请大家指正,谢谢!!
3、更麻烦点,如果存在两层软弱下卧层,假设第一层软弱层已验算通过,肯定还要进行第二层的软弱层验算,在进行第二层验算时,是否应该以基础在第一层软弱层的底的扩散面积作为新的假设基础来进行验算,如果这样的话,假设的新基础就会变得很宽,此时的z/b也许连0.25都很难达到(因为b是原基础在第一软弱层底面扩散后的宽度,数值已经变得较大),莫非此时的θ 只能取0?如果不按上述假设进行计算,而第二软弱层上面已经存在两层土,如何将这两层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归并呢?莫非我的思路是错的,还有更好的方法,请指教!!
PS:对第3条的最新心得:两层软弱下卧层验算,第二层验算时应该以基础在第一层软弱层的底的扩散面积作为新的假设基础来进行验算,虽然可能没有扩散角度,但第二软弱层的承载力可以深度修正的多些。如果不能满足,就只能以此层来反推最上层的承载力了。如果深度修正系数是1的话,但是在不等式的Pz+Pcz≤faz的左边,Pc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也同等增加,其实两者刚好相互抵消。效果是并没有增加。当然深度修正系数在这里一般不会为1,同时宽度修正也可以派上用场,虽然不等式两边都在增加,但是右边的增加量比左边大,这对软弱层的验算也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