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住楼住宅部分高度超过50米是否机械排烟
土木论坛123456
2013年12月11日 10:44:56
只看楼主

关于这个争论,有很多看法。希望讨论的时候能否明确回复那个地方是不要设置机型通风,那个地方是要的,方便大家遇到的时候能解决,谢谢对于有建设性的回复,给予10-20土木币奖励

关于这个争论,有很多看法。希望讨论的时候能否明确回复那个地方是不要设置机型通风,那个地方是要的,方便大家遇到的时候能解决,谢谢

对于有建设性的回复,给予10-20土木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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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论坛123456
2013年12月11日 11:08:09
2楼
我还是比较同意此观点,但是暖通他们坚持按公建考虑,做机械排烟

上海的常规做法是上部按住宅考虑,不做机械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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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rui0371
2013年12月11日 12:42:10
3楼
既然是公建,还能分离开来按住宅的标准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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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谷☆
2013年12月11日 14:44:10
4楼
商往楼属性应属综合楼,用地年限:住宅楼70年。而商住楼是50年。根据规范:商与住因不同性能,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且楼梯不能共用。商与住间的的楼板按防火板设置耐火极限。故上为居住建筑,下为公共建筑。节能也得分别计算。同时这里也有个争议。住宅楼梯是从一层进入。公摊面积算法,借用台湾国民党的说法:各表。无定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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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rui0371
2013年12月11日 19:05:34
5楼
renrui0371 发表于 2013-12-11 12:42 既然是公建,还能分离开来按住宅的标准来吗前室的问题没有什么争议,规范很清楚,当然了,站在投资方的角度上能尽量用合用前室等一些节省造价措施更好了,至于喷淋系统,住宅部分完全可以采用中央空调系统来回避一下啊,还能提升住宅产品质量档次,呵呵,毕竟一个项目的方案选择就会牵扯到各个专业的配合与取舍,还有就是投资方的利益权衡,规范嘛,,,就是在这这些个权衡中间做个客观的裁决,你可以不服但是你必须得从,除非你找到了规范的空子,,当然了,说这些不是抬杠的,哈哈,完全基于技术交流的角度出发,说的不对的地方还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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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rui0371
2013年12月11日 19:07:49
6楼
建筑小妞 发表于 2013-12-11 11:08 我还是比较同意此观点,但是暖通他们坚持按公建考虑,做机械排烟上海的常规做法是上部按住宅考虑,不做 …吔,,怎么回复不到正位置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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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罗
2013年12月11日 20:59:25
7楼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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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谷☆
2013年12月13日 15:04:18
8楼
本帖最后由 ☆若谷☆ 于 2013-12-13 15:19 编辑

关于正压送风:居住部分: 根据层数计算:50÷3=16.66666,所以小于18层,是封闭楼梯间.无需正压送风。
12层以上应设消防电梯,当然也有前室,所以前室一般也得正压送风
商业部分:上下层超一防火分区或规范要求楼梯必须为封闭楼梯,且楼梯又不靠外墙,无法自然通风,必须改为防烟楼梯间,这时也得正压送风。
看看规范规定:
8.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8.3.1.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8.3.1.2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8.3.1.3 封闭避难层(间)。

大姆指1.jpg顶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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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农勤
2013年12月14日 11:24:43
9楼
高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米的内走道.2.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米的中庭.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商住楼住宅部分高度超过50米",显然,该建筑物属于一类高层建筑,按规定:商往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高规:6.1.3A),且该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而消防电梯的前室通常与疏散楼梯的前室合并组成合用前室.
综上,可以看出只要满足设置机械排烟条件的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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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hongxibiao
2013年12月14日 15:14:29
10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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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6436
2013年12月16日 10:46:20
11楼
酱油路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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