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费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但是疏散指示或火灾事故照明灯本身带有应急电源,这样的灯具其供电回路还要单独的供电回路吗?要知道,它们也属于消防用电设备啊,不用是否可以啊?若用的话,有时是挺麻烦的,特别是对工业设计,请高手回答?谢谢!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费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但是疏散指示或火灾事故照明灯本身带有应急电源,这样的灯具其供电回路还要单独的供电回路吗?要知道,它们也属于消防用电设备啊,不用是否可以啊?若用的话,有时是挺麻烦的,特别是对工业设计,请高手回答?谢谢!
2楼
这里就涉及到楼主你设计的属于哪类防火标准了,是第几类建筑了。另外就是关于应急照明灯的种类。一般我们现在都采用蓄电池的,三线,平时处于充电状态。一般具有自备发电机组或配有低压配电室的高层建筑,酒店,综合楼都应单独供电。民用建筑设计规范上也说的很清楚,此外技术措施上也有说明,楼主不妨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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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这个问题问得好。
我在这个问题上反反复复过好多次,现在还没理出个头绪,原因是没有真正说清楚的规范。
我原来觉得应急灯算消防设备,应该按单独的供电回路设计,事实上很多人也这么审图。
现在我觉得不能算消防设备了,没必要按单独的供电回路设计,这么理解后,低规的各种说法就不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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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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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今天审查所正好给我提出这个问题,我查了规范,应该是“宜设置单独回路”,既有条件可以设单独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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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也为这个问题伤脑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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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很少设单独回路,那样太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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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宜设置单独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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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分区内多时,可单独一回路,反之可与备用照明等共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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