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规6.2.13规定:侧向刚度沿竖向分布基本均匀的框架-抗震墙结构和框架-核心筒结构,任一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剪力值,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和按框架-抗震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计算的框架部分各楼层地震剪力中最大值1.5倍二者的较小值。2.抗规6.7.1第二条,除加强层及相邻上下层外,按框架-核心筒计算分析的框架部分各层地震剪力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0%。当小于10%时,核心筒墙体的地震剪力硬适当提高。任一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5%。
2.抗规6.7.1第二条,除加强层及相邻上下层外,按框架-核心筒计算分析的框架部分各层地震剪力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0%。当小于10%时,核心筒墙体的地震剪力硬适当提高。任一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5%。
上述两条规定的不同,是不是仅仅在于侧向刚度分布的均匀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