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措施第256页,15.5.10 生活或消防用水水箱(池)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壁和水箱壁。水泵房地面宜低于水池底。以前我们怎么都没做过,各位专家你们有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建筑措施第256页,
15.5.10 生活或消防用水水箱(池)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壁和水箱壁。水泵房地面宜低于水池底。
以前我们怎么都没做过,各位专家你们有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2楼
建筑给排水规范本来就有:3. 2. 10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它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
条文解释:3.2.10 本条对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结构要求:明确与建筑本体结构完全脱开,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不论什么材质均应与其他用水水池(箱)不共用分隔墙。本次局部修订删除了“隔墙与隔墙之间应有排水措施”的要求。只要是水质安全目的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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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3-7-5 20:12 建筑给排水规范本来就有:3. 2. 10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 …貌似对于消防水池要设置隔墙,我们的规范上和措施上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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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想知道这个建筑本体结构如何理解呢,水池在地下室的时候,常是与剪力墙做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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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现在都是做一体化水池了 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做好基础 直接往上面一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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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这个问题我碰到过,也研究过,我个人认为是建筑的技术措施的编者并未充分理解我们的给排水规范和技术规程的内容,一味地拔高要求,不要以为编书的人就不会犯错。
生活水箱独立做,非常正常,也很容易理解。
消防水池我们一直是和地下室做整体的,直到有一天看到一个设计院的图纸做了脱开的独立结构,水池正中间设了一个完全脱开的柱子。。一问原因,就是这一条。
所以我觉得给排水设计者不用纠结,让建筑和结构的人去纠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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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学习一下。: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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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可以在结构里面放钢结构水箱 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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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convypear 发表于 2014-10-31 14:14 可以在结构里面放钢结构水箱 没事。会被甲方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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