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装置探讨 邀请MUYUYAO加入
知乎圆桌
知乎圆桌 Lv.14
2013年06月03日 09: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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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nmiaojing 于 2013-6-4 17:08 编辑 问题一:8.2.2 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此话个人理解只需两个设备即可达到以上要求,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可见分断点透明断路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器)。假如不用可见分断点透明断路器,那用(普通隔离开关+不透明塑壳断路器)

本帖最后由 linmiaojing 于 2013-6-4 17:08 编辑

问题一:8.2.2 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此话个人理解只需两个设备即可达到以上要求,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 可见分断点透明断路器 ),漏电保护功能( 漏电保护器 )。假如不用可见分断点透明断路器,那用 (普通隔离开关+不透明塑壳断路器) 代替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这里在强调询问下不透明塑壳断路器可否用“微断”类型的。

问题二:1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 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这两段话真心看不大懂,关于这两点有没有对应的图解说明下配电装置用上哪些设备。结合以下的图解对以上两点的规定也没想通配电装置的数量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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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3)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向设备配电。 (注:不能以塔机自带电缆为四芯作为不用五芯电缆的借口!!!)
以上机械设备为三相设备,厂家自带的电缆为4芯电缆说明此设备不需要中性线(N),那为什么要用五芯线(包括N线)。


问题四:总配电箱中满足临电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30 MA•S,JGJ46-2005中只规定漏电动作电流应 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 大于0.1s
那可否取 300毫安0.2s的漏保,满足规范规定但不满足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30 MA

问题五:总配电箱中可否同时设置动力回路和照明箱回路,即动力和照明回路是并列的,在总进线漏保情况下,动力和照明都是从漏保下面出线而且两者是并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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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分路漏保模式 3、正确的接法是:四芯电缆进线时,总进线的PEN线先直接压倒PE排(PE排事先与接地装置可靠相连)上,然后在PE排和N排之间必须做电气连接线
请问分路上的漏保中性线进线是从N排上过来的吗?PE排和N排之间必须做电气连接线是指直接用导线短接吗?

问题七:此图为什么在分路上还设置断路器(透明三级),不可以省略吗?总进线已经有1个断路器(透明三级)了。还有此时的总进线断路器和分路上三个断路器的规格如何选择呢!都没提到过。



问题八:再解读文章中提到的 600A总配电箱 40A开关箱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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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圆桌
2013年06月04日 09:54:22
2楼
自己置顶i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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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3年06月05日 00:56:21
3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3-6-5 01:21 编辑

问题一:8.2.2 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此话 个人理解只需两个设备即可达到以上要求,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可见分断点透明断路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器)。假如不用可见分断点透明断路器,那用(普通隔离开关+不透明塑壳断路器)代替。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这里在强调询问下 不透明塑壳断路器可否用“微断”类型的。

-----------刚才才看到,先谢谢您的信任!

8.2.2 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 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 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4 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5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8.2.2 本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一般规定,结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对电源隔离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要求,对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作出综合性规范化规定。其中,用作隔离开关的隔离电器可采用刀形开关、隔离插头,也可采用分断时具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如DZ20系列透明的塑料外壳式断路器,这种断路器具有透明的塑料外壳,可以看见分断点,这种断路器可以兼作隔离开关,不需要另设隔离开关。不可采用分断时无明显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兼作隔离开关。


您的问题表述得不是很清楚,不知您所指的“两个设备”是什么?是指透明壳体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吗?的确,这两种电器元件按照您所引用的图示及我的注释(图旁粉红色字体),就能构成三种类型的临电总配电箱(即一级箱或一级柜)。

本人认为“微断”类型的不透明塑壳断路器及透明塑壳断路器都不能用于临电总配电柜和动力二级箱,仅可以用于照明二级箱和照明末端箱内。由于微断的触头间隙小,爬电距离短,所以即便壳体透明,也不能像DZ20系列透明的塑料外壳式断路器那样兼做隔离开关而不另外设隔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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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3年06月05日 01:24:58
4楼
没记错的话,楼主不是电气专业的,是做资料的,建议多到现场看看各类临电箱的实物!

太晚了,有空我再继续回答!

SEE YOU LA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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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3年06月05日 10:05:30
5楼
本帖最后由 muyuyao 于 2013-6-6 15:11 编辑

问题二:1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 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对应图(1-2),即总进线漏保模式的临电一级柜!

重点在于理解我在字体底部画线的那句话!


隔离开关 以及 断路器 熔断器


可见,根据我们的母语中文,一切都很清楚——可以有以下两种组合方式:

1、首选较好组合:隔离开关 以及 断路器

2、备选较次组合:隔离开关 以及 熔断器

对第一种组合而言,当断路器是类似DZ20的壳体透明的断路器时,可以以一抵二,略去前面的隔离开关!

对第二种组合而言,当隔离开关是类似HR5或HR17的带熔芯的隔离开关时,可以以一抵二,略去后面的熔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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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圆桌
2013年06月05日 14:56:20
6楼
muyuyao 发表于 2013-6-5 10:05 问题二:1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 …期待其他的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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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tman
2013年06月05日 20:55:46
7楼
呵呵,我也想请教一下,常用什么规格的断路器才算带隔离功能?我见同事的图纸只在开关下标注说明,具体的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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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灰兔子
2013年06月05日 21:27:39
8楼
带隔离功能的断路器通常指分断刀(动/静触头)位置是透明、可以清楚看清动/静触头状态的塑壳断路器。

要记住,所谓的隔离开关就是指可以看得见明显断开点的开关,就像胶壳瓷座闸刀开关或石板开关那样可见到开关分离状态的开关。延伸过去就是可以见到明显断开点的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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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3年06月07日 10:07:03
9楼
问题三:(3)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向设备配电。 (注:不能以塔机自带电缆为四芯作为不用五芯电缆的借口!!!)
以上机械设备为三相设备,厂家自带的电缆为4芯电缆说明此设备不需要中性线(N),那为什么要用五芯线(包括N线)。

---------厂家自带的电缆为4芯电缆,并不能说明此设备不需要中性线(N)!

通过实际调查发现:往往正相反,控制回路是220V的,缺少的恰恰是PE线!

还有一点要引起注意:塔机、搅拌机的主电机的供电电缆中往往没有PE线,而我们TN-S系统要求电机外壳要接PE线,真不知道这样的产品时如何出厂的?!


类似情况还有:

1、很多搅拌机控制箱的箱门上有220V的指示灯、按钮等,但缺少箱门接地!

2、基本上所有双龙电梯控制箱内的漏保参数都不符合临电规范的要求!你双龙电梯肯定要用于施工现场,为什么就做好部门协调,一次性安装到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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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3年06月07日 10:13:20
10楼
问题四:总配电箱中满足临电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30 MA•S,JGJ46-2005中只规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大于0.1s
那可否取300毫安,0.2s的漏保,满足规范规定但不满足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30 MA

----------8.2.11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8.2.12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所需要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可见:1、JGJ46-2005中并没有只规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大于0.1s!

2、300毫安,0.2s的漏保,根本不满足规范规定的“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30 MA”,而是超标整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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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uyao
2013年06月07日 10:20:56
11楼
问题五:总配电箱中可否同时设置动力回路和照明箱回路,即动力和照明回路是并列的,在总进线漏保情况下,动力和照明都是从漏保下面出线而且两者是并列的。


-------这个问题正是问到了临电规范所强调的一个重要原则-----动照分离原则!

施工现场的关键部位照明(作业面照明、塔机镝灯照明等),绝对不能应为动力回路的短路而消失!

如果照明回路接在总进线漏保的下口,任何一路动力出线回路一旦有较大漏电或短路现象,就都会导致总进线漏保跳闸,现场照明随即全部消失,夜间施工时是会出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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