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做的一栋25层的高层建筑,5层以上是住宅;2-4层为办公室;一层为通道大堂和架空层,大概30个敞开式车位(四周没有墙),现在问那敞开式车位的顶部是否需设喷淋? 按高规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m 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 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是需要设喷淋系统。
按高规 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m 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 5.00m2 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 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是需要设喷淋系统。
按汽车库、修车库设计规范7.2.1 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小于50个车位的地上汽车库不用设喷淋系统。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个人倾向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