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新区12MW低温蒸汽发电总承包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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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5日 1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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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负责人:刘 宇 18911072159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新区12MW低温蒸汽发电总承包工程招标1.招标条件: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对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区12MW低温蒸汽发电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负责人:刘 宇 18911072159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新区12MW低温蒸汽发电总承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对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区12MW低温蒸汽发电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1×12MW低温蒸汽发电机组,包括主系统及各公辅系统。
2.1.2招标范围:
承担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包括六大专篇、本工程景观效果图)、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冷调试、168h热试(发包人牵头,承包人配合)、试生产、达产达标及保修、软件编程、人员培训、特种设备和消防报验取证工作等红线范围内的全部相关工程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宝钢集团八钢公司厂区内。
2.3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3.1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
3.2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国家 总承包(甲级)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
4. 投标人须知:
4.1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2购 买标书时间:自2012年11月30日--12月4日起(每日10:00~13:30,15:30~19:30)直接购 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3681289551
电话兼传真:010-5622 8106
邮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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