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我妻子下班回家对我淡淡地说市规划局总工师室设汁招标负责人贺某打电话邀我参加一住宅小区环境设计招标。我听后只是默然,因为我深知这不是接受一项设计委托,而是一次麻烦。我又将与那些我不情愿甚至极之反感的人打交道,可能会又遇到无尽的纠缠。我的岁月和才华不是用于设计艺术而是耗费在无聊的事务之中。用现时所挣的金钱来计算是及不公平的交易。说到金钱,妻说凡参标者都有3000元最低劳务费。我听后还是没有作声。但实际上必须接受。因为现在的人就是这样,只要有金钱,就会低头。即使是陶翁再世,也要为五斗米折腰了。
3月14日下午,我妻子下班回家对我淡淡地说市规划局总工师室设汁招标负责人贺某打电话邀我参加一住宅小区环境设计招标。我听后只是默然,因为我深知这不是接受一项设计委托,而是一次麻烦。我又将与那些我不情愿甚至极之反感的人打交道,可能会又遇到无尽的纠缠。我的岁月和才华不是用于设计艺术而是耗费在无聊的事务之中。用现时所挣的金钱来计算是及不公平的交易。说到金钱,妻说凡参标者都有3000元最低劳务费。我听后还是没有作声。但实际上必须接受。因为现在的人就是这样,只要有金钱,就会低头。即使是陶翁再世,也要为五斗米折腰了。
3月15日,我到规划局找贺工询问有关招标情况。贺工递给我一份招标书,并提醒参标者需要有法人资格。我说这可能有点困难,因为我是个自由设计人。贺出主意可以找法人单位合作。
13楼
说人不可貌相,做律师的却可是要特别讲究貌相。这女子身着一套笔挺整洁的深灰色西服,个子又是不高,面容又是白净,但有点过分严谨。后来我观察到她很少会笑,即使笑也是为工作所安排。我是敬重律师这份职业的,他们用自己的智慧、精彩的逻辑推理、非凡的口才,在法庭上为伸张正义而慷慨陈辞,难道不会令人羡慕吗?其实这只是在电影里面才可以见到的情形,连律师们自己也这么说。记者B曾对我说过:“现在要算做律师的最卑鄙了。”这话好像有些偏激。我在苏州时也遇见一个学法律的老教授,他根本不愿意谈论他的专业:“我认为做律师是很糟糕的,律师可以拿着儿子的钱帮着儿子跟父亲打官司。”老教授是这样看待律师职业。
说做设计凭感觉,往往会得到生动意外的效果;若对一个人的认识、判断,讲其感觉就会大错而特错。所以俗语才有人不可貌相之说。由于我根深蒂固的职业习惯,总是去以感性去认识人之善恶。
我故作自在地在E律师的写字台前坐下,接着开始简单介绍事情前后的经过:“我想公平地解除合同。” 说到这里时,E律师打断了我“我明了,”并摆动着她纤佃的手指,露出了她女人的精明,“我接过单一官司,就是因为包工的一方在做了前面最重要的技术工作后被另一方赶跑,拒付工钱。不过为什么你要解除合同呢?依我看你是有理由继续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我这回也有了几分精明,试探着她道:“我再也不想为顾某做下去,宁可自己吃点亏。他那人脾气太坏。”她又说:“知识分子就是这样,所以才被人欺负。你这样岂不是太亏?”E律师是满身正气,并显现出了女强人的态势。初次见面我不能多说,临走时再寒暄了几句。E说自己是某地人,我听说有了些兴奋,因为我也是该地人,与E律师正是老乡。于是我高兴地冲她说道:“我也是某地人。”一时间律师房里顿增一种亲切的气氛。
精明能干,又有正义感,还是自己的老乡,我已决定将我的事情托付给律师E。那时我心怀喜悦,就好像正义已经得到伸张。次日,我与妻子带上了有关材料,再次来到了E律师的办公室。“我们决定请你打官司。”我坚定地说。E律师满脸堆起以后难有的笑容,接着我又直言说道:“别人都说现在的律师是吃了原告吃被告,我是做设计的,凭感觉看人。希望我这次没有错看你。”E律师有些尴尬不快,但也没有说其所然,从桌子里拿出一份格式委托合同,自巳在上面写了些什么又给我们审阅。我马上发现在委托方式一栏填写的是全权委托的字样,便警觉地问道:“是否一定要全权委托?”E律师向我解释说:“除了离婚,所有的都是全权委托。”我不懂法律条文,心存疑虑,因此对E律师慎重地说道:“虽然如此,但我要步步跟进。你做的任何事情,也必须征得我的同意。”又说:“我也爱好法律,我懂得逻辑与哲学。” E律师注视着我,勉强的说道:“好吧。”
律师E向我们索要了身份证,起身走去楼下复印,留下我们。这时我妻子对我说:“这律师还可以。”看样子,她对这中烦心的事也是有了几分信心。E律师很快地回到了办公室,我们主动地问起了费用。E律师告诉我们:“三千元,官司打到一审,出差费另计,先付款。”这时我也管不了那么多,用钱多少也不会痛心,当即就支付了三千元。我又在委托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律师也随即签了字,这女子签名有男性的阳刚之美,十分之大气。E律师特意地向我要了顾老板的手机号,说她现在就开始着手工作。在这里我看到了办这种事情的职业优势。
出了律师楼,我对妻子感慨地说:“还是做律师好啊,做事先付钱,免了要帐之苦。我们现在赚钱,先是担心,然后是操心,最后是苦心,而且每次都是如此,无一例外。”
阿文打来电话,说:“听说你要打官司,我看还是不打的好,那样很麻烦。我们没有说你的图纸不行,只是教授说图纸的标注有点不规范。”我正言回答道:“不是我要打官司,是你们不讲理,所以只好到法庭上讲道理。你们是欺负善人,尤其那张丽,满嘴假话。”“张丽是这样的啦,她也没办法。”阿文这时开始开卖张丽,但还为之辩护。张丽这种角色就是用来在关键时刻出卖的,这是生意手段。“我已经请好律师。”我的继续回答使得阿文有些惊讶,却又马上镇定地说:“是吗?实在要打就打喽,我们也正好在换律师。”阿文这女人就是丈夫吞食金钱的工具,常常与张丽一道是顾老板在生意场上的话托,对人坑蒙拐骗是没有半点内疚之感,而且整日总是那样开心。最后我与她约定,各带律师隔日上午在我家楼下那家台湾咖啡厅里见面,见面再谈。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戏,只不过有很多情节我们只是在电视电影里面见到,而没有亲身实际的体验。我不是硬要打官司,我算计了一番,这官司标底不大,费用再高也是有限的。我当是花钱买了一张昂贵的戏票,到现实生活当中去看一出人间闹剧而已。那天上午我穿着十分随意。我深知在这种严肃的场合,反而要反其道而行之。戏中新出场的律师C又是一女士,还算年轻,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她开着一辆白色的二手车,有中国新贵族的职业气派,神态举止充满职业激情。我的律师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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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在我立案起诉后的弟五天,我解雇了律师E。记得那天我正从外地出差回来,我一进家门,我妻子就告诉我她与E律师发生了争吵,她气愤地说;“E律师去规划设计院找了院长不知说我们些什么,我问她为什么不事先跟我们打个招呼,她反说她是我们的全全委托,因此可以完全自作主张。”好一个“全全委托”,我简直是聘了个杀手在我杯中下毒药。而法律上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对律师以任何形式的委托,E从一开始就欺骗了我们。当听完妻子的诉说,我觉得这样下去接下来不知E某还会做出什么不利于我们的缺德事,尤其是在法庭之上。我确实再也不能在自己身后留下这支毒箭,因为E己无法空制。我顾不得路途疲备,马上拨通了E的电话,声音低沉地说道;“我这案子你不要再管,我要另请律师负责,需要什么解约手续?”那E没有问任何原因、理由。只是语气异常平静地说了声;“不用了。”我们就挂机收了线。我从E一句“不用了”仿佛感到她也是放下了件大事情。或许她也因此可以对顾老板说声“他己不再聘我”而摆脱了顾的纠缠。E某自己早就感觉到我最终会炒她鱿鱼,她曾经试探着跟我说“我总还要出庭的吧?”当然我决不会让E上法庭。
自此以后,E律师与我在一年之后还有过一次非常意外的,邂逅的尴尬之遇,待故事尾声再述。
二000八月十二日我从做这个招标设计一开始我就曾经萌生过写长篇曰记的想法,想来专门记录在一次设计过程中内外纷挠复杂的偶发事态对设计命运和结果的影响。但也是一开始意想不到的劳累和巨大的精神压力终使我搁笔未行。
在等待开庭的曰子里我为辩论作了细仔的准备工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把从招标开始以后我为顾某近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每天每日作了非常祥尽的一一记述,并打印成表格,例出了日期、发生地点、在场证人以及简单过程。这个贴子的事实述说就是根据这份表格日志补充回忆所写的。
尽管朋友苦述当今司法是何等之腐败,而我对这次起诉仍然充满信心,因为事情再简单明了不过,无非是老板骗人做事拒不付钱。但诉讼的过程远不是我当时天真的想象,也不是现在各位网友在这里所意测。这人人都会觉得简单的事情一旦进入公堂诉讼偏就变得异常复杂起来,而且那时间总觉遥遥无期,一句话,要知梨味还需尝梨。收到了法院开庭的传票。
开庭的日子终于到了,一大早我匆匆吃过早餐,便整理好要携带的各种文件资料。我平时是一个及不讲究穿着的人,也常常因装着随意而遭人冷落。不过我并不介意,因为我可以从不讲究中获得更多的自在。但在这天早上却认真地穿戴起来,我的形象还算可以,以只要稍加修饰便可以震住那些衣冠楚楚的律师们。否则我怕在法庭上连半句话法官也不会让我讲完,人微言轻,衣貌取人,世事确实此。
我就近叫了一部摩托,这驾摩托的与我很熟,一年三百六十日,刮风下雨他都等在那里接客。招标那天也是他送我去顾老板那里,我很愿意与他交淡,我毫不顾忌地把我的事讲给他听,我向他讨教意见。人就是这样,只有在同一阶层才有真诚的交流。当到达法院门口时我下了车,付过车费后那司机朋友扬手向我说道:“祝你好运。”一声祝好说得我精神十足,我很是感激这位老兄,我相自己的智慧,我有足够的口才,事实会使我予雄辩。我真的不信那顾某就能在法庭之上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这法院我平时上街时总要在它的门前经过,那里常常是聚集着看宣判布告的人群。在过去这一切与我是毫无关系,那只是别人的事,我从未想到过自已也会有一天走进这扇大门。
我的案件被安排在经济二庭。门房告诉我地点在后院的一栋建筑的三搂,不过那栋楼房更像是一民房住宅,房楼也很陈旧。上了三楼,我看到经济二庭的门牌便走了进去。里面坐着二位小姐,其中一位瘦弱的正在吃早点,见了就问:“是来开庭的吗?”我说是的,又报上自已的姓名。这小姐便叫我到房外稍等一下。片刻,她出来叫我说:“你进来做个笔录。”我一听做笔录三字不免有些紧张,因为这是电视中警察局里的常有的对白。而我还是生平第一次听人对我这样说。难道开庭之前要做笔录么?我莫名其妙地跟了进去。这小姐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生硬的语气使得这像住家的房子变得特别起来。在小姐的桌上堆满了各种文书材料,她在一叠特殊的稿纸上写了几个字然便开始了我的笔录。
“姓名”
“年龄”
“那里人”
“象庭住址”
“现所在单位”
“职业”
我一一作了回答,但感觉自己象犯人一样被这小姐盘问。接下来又问我与妻子的关系,再问下去时,我下意认地觉察到什么,我立刻停止了四答,反问这小姐:
“这是开庭么?”她说:“今天不开庭。”
我又问:“你是法官么?”小姐有些不烦:“我是书记员,法官不在。”
“那么为什么叫我做笔录?”我又再问。
“你不要问这么多,叫你做你就做。”这小姐开始使出了态度。
“若不开庭,我不能回答问题。”我是个凡事警觉而又敏感的人,对书记员小姐讯问本能地说道。
这位文弱的书记员一听我这么说,顿时柳眉倒竖。几乎用笔敲到我鼻子前喊道:“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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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我与W见面,时间定在第二天晚上八点。我是个守时的人,八点正好到达。W把我引进了一间宽大的办公间,W西装革履,比前一天更精神。他开头就十分爽快自信地说:“可以讲,我不想谈论别的律师,我在这律师行里是最正派的。如果你发现我的行为不轨,你可以去律师协会投诉。”W又告诉我他才毕业一年,曾在这家律师事务所进行毕业实习。我在一种臆想之下完全信任了W。我把全部的材料都给了他,对W真诚地说道:“这案件标底不大,但有挑战性。对方是有靠山有后台的大豪富,你能在诉讼中获取难得的经验。我们做设计的也是如此,专挑有价值的项目做。”但我把W太理想化了,W外在感官与其行为并没有那么完美地统一,尤其在专业上,年轻人初出茅庐,缺乏实际经验。他首先建议我先行撤诉,然后以我和妻子的名义重新立案起诉。这使我最终掉入了顾某的圈套,顾某真正地达到了他拖延诉讼时间的目的。由于信任W,对他的建议我也一时放松了常有的理性思考。虽然W才入道一年,后来我也发现W也微微的有了点律师行业中的不良作为,但还算并未浸染太深。今天的社会就是这样,不会轻易地放弃对任何一个人的腐蚀机会。
我主动地与W说工作报酬:“钱不是问题,只要你为我尽心。”W说这案子是由他和A合办,所以费用可能要稍高一些,于是开价三千,与那律师E同等身价。我不知这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到底如何,但我的诉讼标底是非常之底,才四万多一点。W收钱后给了一张收据,叫我以后跟他换取发票,但始终收据也没有换成发票。
撤诉是我妻子去办理的,她是这样向我描述当时的经过:“我去到经济二庭,找到了主审法官,提出我们撤诉。法官要我做一份撤诉笔录。我正在说着撤诉理由,法官拿出一份卷宗,把材料从里面抖了出来。这时我无意发现,在卷宗的最上面有一份顾某的答辩状。我随即要求给我看看,法官好像不太愿意,但却又只好无奈地递了给我。我发现答辩状的日期写的是某年某月某日,这说明顾某的答辩状在很久以前就按诉讼规定时间送达,因此我就质问法官为什么没有将其转送给我们。法官这时神色慌张起来,吱吱呜呜地说道:‘答辩状写的日期只是答辩日期,我也可以说他们是今天送来的。’我再要看法官笔录时,法官飞快地将其撕成两半,迅速的把它送进了旁边的碎纸机。”
可以肯定地说这个主审法官在审理程序上有了违法行为。
顾某的答辩状的内容,是向法庭指出我妻子是委托合同的当事人,而我只是招标方案的设计者,即与合同毫无关系。答辩状上写道:“原告无起诉权,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那么法官为什么在收到答辩状以后又隐瞒了下来呢?因为将答辩状交付于我,如果我知道顾某这等说法,便可以即时给予对策,最简单的,就是再追加一起诉人。这样一来,法官想要驳回起诉无疑是个难题。而要寻找驳回的理由,只有两个途径:一是由顾某提出,二是由我的笔录从中找得。而法官粗心之际让我妻子发现了其隐瞒的答辩状,法官自知自己违法,笔录自然也不敢再做下去。按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被告提出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但还是前面所提到,合同只是一个顾某欺诈的证据,主体是否合格,法官本应不予理睬。
最后撤诉是由律师W去办理,不知为什么,那法官只收取了五十元的撤诉费。按常规,自行撤诉者应当收取交纳诉讼费的百分之五十,而我这案件收取的诉讼费用为两千七百元,撒诉费除二应该为一千三百五。好象法官后来对我律师说这是对我的优待。当我去法院交费时,那先前对我肝火满面的书记员小姐却变得客气有礼貌起来,在我临走时还低声说了声“谢谢”。各位朋友,你们要知道,这“谢谢”二字是那里能够轻易从法院里这些老爷小姐们嘴中听得到的。
撤诉后我与W再次去法院立案。立案室坐有两位立案官,其中一位在我们来到时起身离开,另一位皮肤黝黑,表情自然十分严肃,夹着香烟的手指上戴着一个硕大的金戒。W把起诉材料递给这位法官后,他看了一看,向我要了身份证明,一阵,便在铅印的立案纸上写了些什么,另开了一张收费单据,一并给回W,叫他去对面银行交钱。W看了看手中的立案纸,眉头有些紧皱,与我走出法院时又折回头来,到立案窗口低声笑颜地向立案官问道:“为什么这案子要发到镇区审理?”那戴金戒指的立案法官瞪眼吹胡地呵斥道:“被告公司是在那镇区注册。”W争辩说:“可他公司的住址是在市里哟。”哪知对方又瞪眼回说道:“市里这阵案件太多,办不过来。”
我不知道这立案法官说的是否是个理由,也不能猜测这种安排确实与我的案件背景有什么巧合。按民事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住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的时间虽然是那样的漫长,但转眼时间就从春夏到了秋冬。顾某当然不会像我一样地操心着这烦人的官司,毫无疑问他的环境工程也正在加紧施工。有人告诉我施工的效果还不错,顾某找别人对设计作了一些简化修改,大的构架还是按我的设计进行的。尤其是我帮他选制的几个古董石鼓凳,放在小区中是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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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诉求的合理提出是胜诉的重要因素,我不可能放着两个多月额外的辛苦劳累分文不提,而要去追赔没有任何也不可能有充分证据材料的荣誉损失,法院绝对不会支持这样的诉求。而这一点,W尽管是没有诉讼经验,也应当清楚地知道。我平常总是能饶人处且饶人,所以并没对W有甚责备。
为了弥补过失,W主动提出免费为我写一份上诉诉状。我没有再打算有劳于W,他己心不在焉,我也不能沾人便宜。
难道我在这次懊恼的遭遇中就没有看到一点善良正义的人性吗?难道那些走近我的人都是为恶魔所奴役吗?我决不这样认为。我觉得这些人在意识上还是能知是非辨善恶的,所以当他们行为不轨时才言辞躲闪。我记得律师C在我解聘E某以后,曾建议我再聘一律师帮助,我认为她是真心诚意的,因为她是看到了我身陷迷局。所以我对律师C决无恶感。
W离我而去,我不打算再聘新的律师。我一气怒写了足足一十五页的上诉诉状,把一审判决条条批倒,字字驳转。当时我的母亲正在我家小住,看到我为官司所烦扰,总劝我不要再诉讼下去。当她读过这十五页上诉书后,也愤然地说道:“这老板也真太气人。”
我和妻子去一审区法院申请递交上诉材料,而这手续都是由书记员办理。那书记员也是一小姐,她是我这次事件中的唯一善良之人。我妻子因为败诉后,言辞有些火气,但这小姐并无计较和为难于我们,总是提供她尽可能的帮助。虽是一些借笔、复印什么一些小事,但足以让我在此对她赞美称誉。这小姐没甚言语,而她平淡深沉的眼光,像是在对你讲述对你的同情与安慰。现在的社会,恶行是躲躲闪闪,善行也不能光明正大。
我们办完材料交递手续,走到法院大厅,我下意识地觉察到在远处的办公室里,有四只眼睛在悄悄地窥视着我们。定神看时,却是我当日开庭的主审法官和他旁边的那个师爷。
春节过后,元宵节才过几天,我收到了中级法院开庭的传票。这次开庭,我和我妻子同往。
W说他很是服气中级法院的法官水平,“判词写得让人口服心服。”他是这样对我说的。我也对中级法院二审抱有一线希望,一审越是判得荒唐,我的上诉状越发是有文章可作,否则你无理再诉。
先不说中级法院法官判案水平的斤两,就中级法院的所在地,就让人不能等闲视之。它位于市政府不远,在气派的市府大街上显眼的位置,其建筑设计,也是扣紧了司法主题,人们要登上几十步阶梯才进入穆静的法院大门,而进门就当厅四个鲜红的宋体大字“秉公执法”。审判厅也还真是电视里那些个模样,审台、原被告以及旁听者的坐席,都形制特别,全都被漆上深褐色的油漆。我奇怪地感觉到,这空无一人的审判场所反而更能体现法律和司法公正的精神与神圣。
中院开庭准时,又是三个法官。书记员小姐长得净白漂亮,一看就知道是地道的北方姑娘。主审法官有些白胖,头发被修饰得铮亮整齐,说话声音洪亮,看得出是个审理大案的掌门人。而我这区区几万元的小案,连一个村干部都能随便定夺的官司,让他光临大驾简直是浪费。这时我又想起W那句话“中院的审判让人口服心服。”
这白胖精神的法官,在正席上坐定后,身子后靠,斜着脑袋,手里拿着我那份厚厚的上诉书,冲着我说道:“真少有啊,写了这么长的上诉状,足有十几页吧。”又转头向顾某的律师:“这么少的金额官司,叫你老板给点钱摆平不就得了?干吗还要闹上法庭?”这法官的开场独白,听得我耳朵直打转转,这不是像电视中黑老大的发话吗?我在心里自言自语地问道。接下来又是区法院那法官问话的同样方式,法官们总是要对当事双方先来个下马威,这样才可以完全地居高临下。
我已有了上次开庭的经验,我不会按照法官指定的话题去回答,我总是挑出自己想要说的问题。而且直接了当。除了最开始我的陈述被法官打断外,整个听审过程我都是激情,兴奋,主动,我不断地走离自己的原告座位,将自己的一些补充材料递向主审法官,有时干脆就站在台前说话。这白胖法官也真是个见人善变化的人,一时间他好像对我有特别好感,总是带着老相识样的口吻直呼我名,又有意识地奚落顾某的律师:“咦咦呀呀……,你说的是什么?我听不清楚,你问某某某,他能听清楚你说的是什么吗?”白胖法官学着顾某律师说话的发声,对方被弄得一阵难堪。有时他也冲上胖法官一句:“你们法官就是这样,说这也不行,说那也不对,别人不知道怎么说才算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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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我不知过了多久,顾某、张丽、E律师、记者、法官……已从我的脑海里走得无影无踪,我的生活变得闲适自在,不时地也做一点设计。我开始写作,更多的兴趣放在对设计理论的研究上,我常去街上找我思想的灵感。一日我又在街上悠悠地溜达,眼睛四处观望,当走到一个律师楼前,一时间又故事重现。我不知怎的抬脚就走了进去,坐台的小姐问我是否是找律师,我不答应,只顾往二楼上去。止步环顾,忽然一女子从办公室里迎了上来,我正眼看时,竟想不到却是那律师E。律师E这时也看见是我。这突兀其来,E某更是无尽的尴尬,脸上笑也不是,哭也不成,无奈又无法躲避,只得极不自然地向我打招呼说:“怎么是你?”我一时也反应不及,并无回言,等定神后,我对E某是一脸蔑视。E某毕竟是久经江湖,马上装出自若的样子,言不由衷地问道:“你那官司怎么样了?”“多亏了你,怎么你连良心道德都能出卖?你怎么是这样地做人……”我像泼水一样的斥责眼前的E某,声音高昂。E某见状有些慌张,因怕人听见,赶快把我让进她的办公室:“来这里说,里面坐。”一边又分辩道:“你怎么这么说?我可没有对你做过什么,我真的与顾老板没有什么关系。”我不客气地在E某对面作下:“你做了什么你知道,你是做律师的,应该知道事物有它的逻辑链。把你的律师信与顾某的律师信放在一起就知道你做过什么。”E某不做声了,面色有些泛白,右眼下有一丝肌肉在快速地抽动。我尖锐的言辞还在继续:“你太幼稚,法官也太幼稚,掩耳盗铃,你们的道理是说给自己听的。这么简单的事情,难道别人看不出来?有人叫我去告你,你可知道,你的每一步动作我都在监视?你在我的状纸上改的什么东西和你写的什么,一点一滴我全都保留了下来。”E某终于开口:“再看看,你的材料我这里可没有。”E某手脚无目的地忙乱了起来,详装着翻弄着桌上的材料卷宗。这E某,就要算她的办公室最没有内容,书柜里的法律书寥寥无几,桌上常常是只有几个卷宗袋,律师行中也算E某最没客户。以前她跟我议事时总是心不在焉,眼睛不时盯着门口,一有人过就探头招呼。前面说过,E某是个能耐的女子,但聪明过头。她从总部到分所,现在又离开她原来那家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屈身这小小的律师行,是否是她的品行所致呢?以后我也从别人那里得知,E确有不好的口碑。这E装模作样了一阵后对我说:“你能不能把材料拿过来我再看看?”“给你拿回来?”我冷笑一声,E某就是这么天真,若是个老实没有文化的当事人,还真不知道被她怎么个折腾。
从E某对我的态度的反应,可以再次看到事情的真相:你想,一个人怎么能随便让人指责自己的良心道德呢?更何况E某是一个如此好斗好强的好胜的律师。
我好像听妻子说过,E就同住在我们的住宅小区,但以后我从来也没有再见过她,我也再不想见到她,而且我很害怕见到她,虽然E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这就是最后的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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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太不象话了,提请再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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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楼主不但设计好,而且文墨也不错呀,送你个美女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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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上线5年,经久不衰的一夜情论坛,拥有35万会员。遍及全国各地城市,乡镇村野。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中文性息论坛。提供高质量交友互动服务。释放平时工作集聚的压力。找情人,找一夜情,找性伴侣最好的论坛。加入地址:http://www.yiyeqingluntan5.cn/index.asp?id=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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