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公共建筑,其裙楼为公共用房(如商场、餐厅、娱乐场所等),其上部为居住用房。当公共用房与居住用房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分开设置或相互隔绝独立,且居住用房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居住用房上述部位的防火设施应如何考虑?
一类公共建筑,其裙楼为公共用房(如商场、餐厅、娱乐场所等),其上部为居住用房。当公共用房与居住用房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分开设置或相互隔绝独立,且居住用房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居住用房上述部位的防火设施应如何考虑?
2楼
主要是看高度是否超过50米,高规8.2.1虽并未明确楼梯是否分开设置,但6.1.3A条明确应独立设置,所以主要是看建筑高度。按高规8.2.1设置
回复
3楼
超了肯定是要设置的,关键就是没超50米的一类公建,上面居住部分能满足要求,入口分开怎么设置?没找见相应的规定啊
回复
4楼
还有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商住楼,底商和上面的住宅楼出入口分开的话,居住部分要是开窗面积都符合,怎么做防火?
回复
5楼
分开与否不重要
没超50米的一类公建,宜采用自然排烟,
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商住楼,应做机械排烟
回复
6楼
依据在哪?没有明确的规定做与不做啊
回复
7楼
同意上面的说法,不管分不分开,超50米都要设机械防烟(不管开窗面积够不够),而且做了机械防烟就不能再做可开启外窗了。
回复
8楼
做了肯定没错,但是我见过没做的(不知道过没过),我想找到依据啊。或者有哪位做过通过审图的可以出来指教一下。
回复
9楼
楼主的意思是,是否可当不超100米,又超过50米时的普通住宅处理,有自然排烟时,不设置机械排烟,还是按公建处理吧,超50米就要设置机械排烟
回复
10楼
关键不是咱说完全按照公建来就是那么做,甲方有时候可能没地方做了,或者他死抠,要我们拿出依据或者权威的说法。
回复
11楼
不管有没有分开,你这个属于公建,应执行8.2.1条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