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装车间750平米,作用面积260平米,按理设一组雨淋系统,但根据上海消防局要求,着火时相邻作用面积雨淋也要开启,那实际雨淋就得设三组,作用面积就得780平米了,那水量就大的不得了。该咋设好呢?
罐装车间750平米,作用面积260平米,按理设一组雨淋系统,但根据上海消防局要求,着火时相邻作用面积雨淋也要开启,那实际雨淋就得设三组,作用面积就得780平米了,那水量就大的不得了。该咋设好呢?
2楼
没错,但有些问题需要你确认。
主要问题集中在雨淋阀的最大作用面积(设为S1,=260m2)和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设为S2)以及建筑面积(设为S3)的关系上。
判断如下:
S2<=S1(即S2<=260m2),则实际最不利作用面积=S2
S1<=S2<=2S1(即260<=S2<=520m2),则实际最不利作用面积=S2
2S1<=S2<=3S1(即520<=S2<=780m2),则实际最不利作用面积=S2
3S1
从已知情况S3=750m2,由于S2<=S3,因此S2<=750,可能在第1到第3种情况,因此实际最不利作用面积不会超过750m2。
假如,750m2的车间划分为2个分区,一个375m2,则实际最不利作用面积为第2种情况,即375m2,此时设置的雨淋系统为2套,合理的做法是一个一半,187.5m2,这样火灾发生时,开启着火那套同时相邻的也开启,但最大也会限制在375m2。注意,虽然不论哪个着火两套系统都是同时开启,但是由于375m2大于了1套雨淋系统的最大作用面积260m2,因此不能合并为1套雨淋系统。
因此,S2的情况需要你和化工工艺(对于市政给排水的人看到工艺二字会感到比较别扭)专业确认。根据个人经验,如果是仓库,储存使用,防火分区估计能划分的比较小,也就能达到减小作用面积的可能,但是厂房车间往往由于生产的工艺需要,需要连续通透,因此你的750有可能就是1个防火分区,如果是这种情况,即为第2种情况,作用面积全部750m3,上3套雨淋系统,一套覆盖250m2。
此时雨淋系统设计水量Q1=750x16/60=200L/s,延续时间t1=1h(仓库1h~2h)。
由于有雨淋自喷系统,室内消火栓水量Q2可以减半,但不小于10,甲类厂房,根据建规表3.3.1,不论耐火等级是一级还是二级,肯定不会是高层厂房,但是如果是单层24m以上,也有可能减半仍大于10,延续时间t2=3h。
曾有上海金山某甲类厂房两层共16套雨淋系统的工程实践,Q1=200L/s,t1=1h。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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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感谢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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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解释很详细,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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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一般不会这么大,要看有交界面的雨淋系统有几个。按你说的情况雨淋系统的布置应该是连续的3个,那么会同时动作的交界面只有2个,按2个系统同时动作考虑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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