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上游环境破坏严重 乱建电站是祸首(图)
yeguiren
yeguiren Lv.11
2004年09月28日 12:47:34
来自于水土保持
只看楼主

  对任何一条大江大河来说,只有上游地区成为生态屏障,整个流域的生态安全才有保障。反之,上游地区生态遭到破坏,其危害不仅反映在本地区,还将通过“下游效应”影响到中下游和整个流域。这就是岷江上游“不少江段面目全非”真正令人忧心之所在。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 岷江上游发生的事情在我省并非绝无仅有。这样的事一再发生,说到底,是发展观陷入误区的结果。生态文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是在走文明发展道路的百年大计。只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人与自然关系的转变。这就是我们从岷江上游生态环境遭人为破坏应当记取的教训。

  对任何一条大江大河来说,只有上游地区成为生态屏障,整个流域的生态安全才有保障。反之,上游地区生态遭到破坏,其危害不仅反映在本地区,还将通过“下游效应”影响到中下游和整个流域。这就是岷江上游“不少江段面目全非”真正令人忧心之所在。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 岷江上游发生的事情在我省并非绝无仅有。这样的事一再发生,说到底,是发展观陷入误区的结果。生态文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是在走文明发展道路的百年大计。只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人与自然关系的转变。这就是我们从岷江上游生态环境遭人为破坏应当记取的教训。

  岷江上游承载我省重要生产生活水源区,又是著名的旅游资源和人文历史景观富集的黄金旅游走廊。但是,频繁的各类建设、开发活动,使岷江上游不少江段面目全非。15日至21日,记者随省水利厅联合检查组从成都溯岷江而上,对上游在建项目涉水事务进行检查。

  第一站是通向汶川三江景区的岷江支流——寿溪河。在汶川县水磨镇下游约500米处,寿溪河左岸山坡上两台推土机将渣土随意推下河岸,弃渣已经侵占行洪断面三分之一。“这些渣土将随雨水、河流的冲刷,流向岷江,抬高河床,明年紫坪铺蓄水后,则会淤积库容,缩短水库使用寿命。”同行的水利专家担忧地指出。

  滔滔岷江水似乎正在证实水利专家的担忧。除了已经建成的电站之外,大大小小的水电站星罗棋布,再加上新开工的都(江堰)汶(川)高等级公路,用专家们的话来说,“都江堰以上岷江干流简直就是一个大工地”,部分河段施工弃渣随意堆向江面。

  现场一:位于汶川县银杏乡、岷江干流上的桃关变电站上游1公里处,有一因电站弃渣堆积起的高约20米的台地,虽然进行了复耕,但边坡没有任何防护,裸露的弃渣直接延伸至滔滔的岷江中。

  现场二:今年开工建设的都汶高等级公路如在悬崖峭壁的峡谷上“剖”开一条路。在岷江左岸二三公里江段,大量开山后的弃渣不是倾倒在专门的弃渣场,而是任意抛入岷江。

  现场三:岷江右岸、汶川县威州镇下游500米处是桑坪电站3号支洞。大量花岗岩弃渣由于没有任何拦挡设施,依旧滚入江里,并进占江堤20米左右。

  现场四:姜射坝电站2号支洞位于茂县南新镇,支洞洞口就在岷江右岸。省水利厅负责人拿着去年检查时拍摄的图片对比后告诉记者,业主没有按照去年检查组的要求进行整改,“去年洞口下游右岸,弃渣直泻江中,导致江面只有10米宽,就像大江截流一样。”江堤上弃渣依然放肆地躺在那里,湍急的岷江水在不到20米的江面奔流。位于岷江干流茂县境内的金龙潭电站4号支洞,去年要求整改的弃渣仍然没有清理。支洞洞口弃渣挤占河道连绵近1公里。

  “这些去年就要求整改、完善手续的电站,到今年却看不出有什么进展。对部分电站还实施了经济处罚,但对上亿元的工程来说,经济处罚微乎其微。”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王文峰总队长叹息道,随着老项目的深入和新项目的动工,现在岷江上游受到人为破坏比去年更多更严重了。

  去年我省对全省涉水手续不完备的水电站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共查处128座。这次记者在岷江上游竟也看到了这样的违规电站。

  装机10.2万千瓦的吉鱼电站位于茂县石鼓乡。目前完成工程量三分之一,巨大的厂房已经在岷江右岸成形。但检查组却发现,该水电站,竟是在没有行洪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程序完全倒置。这次检查中发现,许多业主存在侥幸心理,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行洪论证、水资源论证,就采取先开工、后办手续,甚至不办的方式,以此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穿行于岷江河谷,不时发现施工中被丢弃的渣土随意堆放在岷江两岸。天然河道由于工程用地及弃渣的堆积,有的甚至被堵塞了一半以上,湍急的江水只能从这狭窄的河道中流过。

  随行的省地方电力局调研员李银书用“后患无穷”描述批准手续不完备的电站的危害。他说,若没有涉水事务的科学论证就开工,工程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它们有的违反了开发规划,水力资源浪费严重,有的结构设计存在安全隐患,有的侵占行洪河道,影响防洪安全……不少电站业主甚至连砌挡墙的程序都省略了,直接将渣土推向离洞口最近的岷江。李银书举例说,姜射坝电站5号支洞约一公里长的弃渣,若要完全清理至少需要1000万元。

  岷江上游沿岸大部分区域,属干热河谷地带:降雨量少,蒸发量大;山高坡陡,土地瘠薄;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时有发生,自然生态形势本来就严峻,加之人为破坏,治理岷江环境艰难而又紧迫。 四川日报  钟振宇 本报记者夏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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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
2004年09月28日 15:46:24
2楼
为了经济和政绩的政府是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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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hclm
2004年09月28日 19:34:23
3楼
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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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羊羊
2004年09月29日 11:31:09
4楼
水土保持?谈何容易啊!当官的就知道审、批方案编制怎么了怎么了,就是不管
现场的防护与实施!真是一帮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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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
2004年09月29日 11:52:21
5楼
就neili444的问题,水保执法部门应该严肃查处!

参考:
《綦万高速公路水保设施补偿费征收案的查处及思考》
唐学文刘伟

(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401147)



2004年2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将重庆綦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前身为重庆市綦万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所拒缴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36.68万元连同高额滞纳金36.08万元合计172.76万元划拨到市财政水保“两费”专户。至此,重庆市第一起因拒缴水保“两费”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从这一案件的查处,使我们感到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目前还存在许多的困难,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任重道远。

1案件查处始末

綦(江)万(盛)高速公路于2002年1月开工建设,当时业主单位重庆市綦万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重庆市水利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后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该公司于2002年12月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但在后面的工程建设中,并未严格按审批的水保方案实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同时按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重庆綦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36.68万元。重庆市水利局于2003年3月6日致函该公司要求限期内办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事宜,但该公司一直未向市水利局回函。之后市水利局又先后3次主动到该公司催收,但该公司仍然拒不缴纳。2003年7月17日市水利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既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10月23日,重庆市水利局依法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3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准许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但是,重庆綦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仍然拒不履行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拒不申报公司财产,拒不提供公司帐户。2004年2月23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启用强制手段,查封了该公司财务室,并于24日将该公司所欠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滞纳金合计172.76万元予以强制划拨。

强制执行綦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拒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案件的成功,开创了重庆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新局面,它对以后规范开发建设行为、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树立执法人员信心、提高监督执法水平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这次依法强制执行案件的成功也证明了水土保持法并不是所谓的“水法”,只要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是完全能够维护法律尊严的。但从这次“两费”征收工作的前前后后我们也不能忽略监督执法工作目前还存在的困难,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2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思考

2.1执法面临的问题与原因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几年来,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已逐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日益频繁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以及审批后的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水保“两费”征收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重庆市1997年至2003年共批准立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2786项,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为1668项,其中897项是项目开工后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督促后补报的;水保“两费”的征收效果也不理想,据不完全统计,全市1998年至今年2月底市级(含市级)以上审批的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6858.40万元,实际征收775万元,仅占应征收额的11.3%。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重开发轻保护,肆意破坏植被,随意倾倒弃渣。如国道319线“三改二”工程彭水段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弃土弃渣未进行任何拦挡,大量弃土弃渣随意直接倾入郁江,造成河道严重堵塞。

二是一些行业单位和个人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淡薄。水土保持法虽然颁布了十几年,但有些行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率仍不高,有些项目虽报批了水土保持方案但大部分项目业主不但不严格按审批的水保方案实施,还拒绝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三是行政干预时有发生。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一种带有强制缴纳性质的收费项目,是国家为了弥补开发建设项目破坏的水土保持设施所采取的一种补偿手段。但有些区县地方政府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要求免征该项费用,为水行政执法设置障碍和阻力。同时,还有一些项目业主甚至以“重点工程”、“领导工程”为借口,完全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给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征收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四是缺乏必要的制约手段。比如重庆市范围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由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征收,不象有的部门在办理各种审批手续时先缴后办,目前该项费用除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外,还没有其它强制征收手段。另外,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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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水
2004年09月29日 22:48:13
6楼
当官的就只管自己的政绩,其他的什么都不管,真是令人气愤。
在水保监督这方面来说,重庆市应该是做的非常好,最近查处了好几个案件,并
且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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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ingzhi66
2004年11月01日 18:32:54
7楼
没办法,金钱压倒一切,在其位不谋其政,对这些人已经彻底失望了,见多了,麻木了,管不了,气愤是没有用的,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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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yiwen
2004年11月09日 21:37:46
8楼
这是体制的问题,在这种社会里不要奢望太多,出了事自然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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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
2005年02月06日 08:04:20
9楼


你应该学医,在水利上混真是浪费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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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tao1982
2005年03月07日 16:23:21
10楼
我说说自己的一点意见。
我们在校生现在几乎是只学习理论,真正有意义的专业实践迄今为止我还没遇到,水保这门专业的实践性理论上是很强的也很重要的,但是我们现在就连上课的老师也很无奈,有的老师的研究领域不是这个,可有关部门却让老师带这门课。说真的,我感觉我们现在是理论也不扎实,实践就更差了。但是现在的学生普遍眼高手低,哪方面都抓不起来,这对就业来说是很危险的。
还请前辈们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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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kai__
2005年03月11日 16:13:43
11楼
其实开发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本来就是一个矛盾对立面,如何在开发建设中搞好水土保持治理才重要,中国国情决定开发必须进行,水土保持就是对开发破坏的补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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