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源热力有限公司热网改造项目设备、材料招标公告(二次公告)联系人:周 林 张 博 手 机:1330 1217 518 电 话:010-58841605所属行业:能源化工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受包头华源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包头华源热力有限公司热网改造项目设备、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一、项目法人:包头华源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林 张 博 手 机:1330 1217 518 电 话:010-5884160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包头华源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包头华源热力有限公司热网改造项目设备、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包头华源热力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包头华源热力有限公司
三、招标
四、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1
CHDT029/04-SB-1703
全自动软化水装置采购
全自动软水装置4台,单台连续水处理量为50t/h
五、资金来源:
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⑴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时间不少于3年。
⑵设备、管道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⑶设备、管道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同等级设备出力能力的设备、管道制造厂商。
⑷设备、管道生产商若为国内生产企业,应以本企业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管道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⑸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⑹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⑺投标人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09年~2011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⑻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管道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⑼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⑾同一原装进口产品仅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的投标。
⑿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质、业绩要求
1
全自动软化水装置采购
1、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近三年至少应有制造20套以上同类全自动软化水处理器并已在热力网投入使用的业绩。
3、注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9月28日-2012年10月10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2年10月15日 17:00前。
2、标书发售地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
3、标书售价:
全自动软化水装置采购:900元人民币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5、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开标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8、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2012年10月15日 17:00之前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传真至010-58841605
联系人:周 林 张 博
联系电话:010-58841605
手 机:1330 1217 518
传 真:010-58841605
邮 箱: zhaobiaobu2@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1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