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正筹建一家具类的商场,设计院的负荷计算书中其中某层的设备发热量取165KW,该层面积为16000M2,我不太明白这个165KW是如何得来的,因为装饰家具类的商场设备应该不会太多了呀,多为一些电热类的设备,我公司目前的一个家具商场我看了一下,各商铺没有见什么电器设备,无非是一些冰箱,电视,影音设备,电饭锅,电烧水器之类的东西。功率都不是特别大的那种,按照设备手册上的标准,商场类的设备负荷估算标准为13W/m2,那么16000M2也就是208KW呀。问题是:
1、208KW究竟指设备功率还是指设备的发热量,也就是说手册上的13Wm2指的是设备功率还是单位设备冷负荷?
2、如果是208KW的话,按照电热设备考虑,则计算出的设备发热量为68KW,那么设计院的165KW是怎么得来的,是不是我取的参数如利用系数,同时使用系数太小的原因?
大家看一下我取的参数,附图。请帮我解决这个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