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部办公厅1997年发布的275号文中规定:“ 第十七条 竣工图是工程的实际反映,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图物相符。施工单位一定要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检测记录、交接验收记录和签证,整理好变更文件(单独立卷),按规定及时编制好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必须由施工单位在图标上方加盖竣工图章,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作为竣工图保存。竣工图的编制形式和深度可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利用原施工图作为竣工图。
在水利部办公厅1997年发布的275号文中规定:“
第十七条 竣工图是工程的实际反映,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图物相符。施工单位一定要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检测记录、交接验收记录和签证,整理好变更文件(单独立卷),按规定及时编制好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必须由施工单位在图标上方加盖竣工图章,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作为竣工图保存。竣工图的编制形式和深度可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利用原施工图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可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兰图)上注明修改部分与修改依据和施工说明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变更,原施工图不能代替或利用的,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因此,我认为必须是蓝图才可以的,不然无法绘制竣工图。
2楼
参见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208_121974_1.htm#r1342578
回复
3楼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发布(水办[2005]480号
第十八条 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新规定不提了,可以不是蓝图了吗?
向请教同行,谢谢!
回复
4楼
没有硬性要求啊!我这整理的竣工图就是A3的打印纸,有的单位还要我们提供电子文档呢.没有必要是蓝图.竣工图章也作了详细说明.这点就不说了.
回复
5楼
我们这里是晒成蓝图,先画好了,拿到外面去晒的!
回复
6楼
不用,白图可以,但签章手续必须完备。
这是水利部专家的答复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