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学习规范,几个问题很困惑: 1.在现行的抗震规范中给出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但这个参数在实际的设计和计算中到底有什么实际作用?因为直接按照设防烈度就可以得到反应谱的设计特征和最大反应系数,根本用不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2.另外规范上分别给出了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所对应的最大影响系数,但为何又不给出对应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地震加速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对应的是多遇地震还是罕遇地震?既然有基本地震加速度,是否有基本地震?
1.在现行的抗震规范中给出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但这个参数在实际的设计和计算中到底有什么实际作用?因为直接按照设防烈度就可以得到反应谱的设计特征和最大反应系数,根本用不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2.另外规范上分别给出了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所对应的最大影响系数,但为何又不给出对应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地震加速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对应的是多遇地震还是罕遇地震?既然有基本地震加速度,是否有基本地震?
3.如果不考虑结构的共振效应,是否可以直接用基本地震加速度乘以质量得到地震作用?
请大家帮忙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