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学习规范,几个问题很困惑: 1.在现行的抗震规范中给出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但这个参数在实际的设计和计算中到底有什么实际作用?因为直接按照设防烈度就可以得到反应谱的设计特征和最大反应系数,根本用不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2.另外规范上分别给出了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所对应的最大影响系数,但为何又不给出对应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地震加速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对应的是多遇地震还是罕遇地震?既然有基本地震加速度,是否有基本地震?
正在学习规范,几个问题很困惑:
1.在现行的抗震规范中给出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但这个参数在实际的设计和计算中到底有什么实际作用?因为直接按照设防烈度就可以得到反应谱的设计特征和最大反应系数,根本用不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2.另外规范上分别给出了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所对应的最大影响系数,但为何又不给出对应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地震加速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对应的是多遇地震还是罕遇地震?既然有基本地震加速度,是否有基本地震?
3.如果不考虑结构的共振效应,是否可以直接用基本地震加速度乘以质量得到地震作用?
请大家帮忙回答。
2楼
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
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3.3.3条有如下规定:
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宜
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在这一条里明确指出了在Ⅲ、Ⅳ类场地土时,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相同但基本地震加速度不同的地区
抗震设计时应区别对待。
回复
3楼
在条文说明中都有具体解释
回复
4楼
可看一下这份资料,可能会有一个大体的认识。
回复
5楼
请问第4楼楼主,我怎么打不开您的附件?它不是WORD文档吗?谢谢!
回复
6楼
回复
7楼
回复
8楼
不明白
回复
9楼
期待回答中ing...
回复
10楼
先回答你第3个问题:
是的,你说得基本没错。但是更加准确的说不是没有共振,而是结构无限刚的单自由度体系才会如此。
换句话说,地震反应谱上T=0(自振周期为0意味着结构的刚度无限大)的横坐标对应的地震影响系数(质点的加速度/g)就是地震系数(地面加速度/g)!这意味这无限刚的结构不会放大地面加速度,其振动完全与地面运动合拍,感性的想一想就能理解。
其他两个问题不回答了,请把书看仔细先~~~~
回复
11楼
基本地震加速度对应的是基本烈度,多遇地震对应于众值烈度,多遇地震较基本烈度低1.55度,罕遇地震较基本烈度高1度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