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在项目验收前出具的.烦上传学习一下
谁有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在项目验收前出具的.烦上传学习一下
2楼
长江水利委员会制定完成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并上报水利部
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措施。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减轻人为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授权流域机构在开展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时代表水利部行使监督检查权,进一步明确了流域机构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搞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既成为流域机构水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长江流域幅员辽阔,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长江流域又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开发强度较大的地区,近年来开发建设项目众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使生态环境面临严峻的挑战。由流域机构作为主体,强化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长期开展,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实际工作的需要。
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下发后,长江水利委员会非常重视,制定了《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部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登记表》,在各省(市、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对自1996年以来到2004年7月的长江流域水利部批复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委副主任熊铁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委副总工程师主持会议专题研究,由此长江委制定完成了长江水利委员会"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重点,分批检查。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以水电、电力、公路、铁路、水利为重点项目,四川、湖北、西藏、湖南、重庆、云南、贵州、江西为重点省份,每年有计划地选择不同的项目类型、选取不同的省份区域,联合有关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从2004年至2006年用三年时间对流域内在建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2004年首批新建铁路宜昌至万州段等13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已经于2004年11月完成。
二是制定和完善制度。2005年6月底以前,依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督查制度、汛前水土保持工程检查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公告制度等要求,制定完成《长江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办法》,主要是规定监督检查程序、检查方法、检查内容、检查组织、检查标准、检查处理、检查人员管理等内容。
三是加强联系,落实经费,建立地方巡查制度。长江水利委员会将加强与有水利部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建立地方协助巡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每年长江委将在水土保持经费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大型项目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四是完善机构,成立专职的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支队。搞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已成为流域机构水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完成这项十分繁重和艰巨的任务,将尽快成立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支队,人员专职,依法行使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权。
五是强化宣传,突出舆论监督作用。为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在检查中将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参加,定期向新闻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且整改不力的项目,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通过定期印发长江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动态简报、网络、报纸等手段,宣传成绩,介绍经验,促进工作。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并公示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利用社会力量及时掌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违法事实,为监督检查提供线索。
回复
3楼
谢谢二位兄弟的帮助,我指的是具体一个项目的意见.呵呵
回复
4楼
先发个看看能否有用。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