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中提到:7.3.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7.3.2.1 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7.3.2.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怎样确定市政给水管道能否满足消防用水量呢?11层的住宅,市政水压满足不了,一定要建消防水池?如果是二类居住建筑,是否不需考虑第二条?
7.3.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
7.3.2.1 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
7.3.2.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怎样确定市政给水管道能否满足消防用水量呢?11层的住宅,市政水压满足不了,一定要建消防水池?
如果是二类居住建筑,是否不需考虑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