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 16-87(2001年版),条文说明:如果商业网点超过一层,则应按商店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新规范没有提底商.只是提住宅超过七层设消防,底商归到住宅里了吗?
GBJ 16-87(2001年版),条文说明:如果商业网点超过一层,则应按商店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新规范没有提底商.只是提住宅超过七层设消防,底商归到住宅里了吗?
2楼
看条文解释上超过7层的各类住宅,如单元式、塔式、通廊式以及底部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均应设室内消防给水设施。所以新规范6层地两层服务网点可以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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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商店和商业网点是有区别的吧 ,
我商店建筑的防火要求,可以找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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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只要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还有结构是不可以改为大商场,就应另外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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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你的规范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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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新规范怎样理解,六层底两层商店,商店是商业网点,就可不设室内消防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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