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1、贵公司于2012年06月28日进场的一批直径12mm(HRB400带肋)钢材,经检测中心检验时发现有一组试件无法正常获取各种检测数据。 贵公司于2012年06月26日进场的一批直径25mm、16mm(HRB400带肋)钢材,在取样、送检过程中,取样时实行了三方见证取样,但送检过程中未能实现三方见证,违反了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规定。日前,我监理部人员对该批钢筋进行外表检查时发现,有部分钢筋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裂纹、裂痕。
内容: 1、 贵公司于2012年06月28日进场的一批直径12mm(HRB400带肋)钢材,经检测中心检验时发现有一组试件无法正常获取各种检测数据。 |
贵公司于2012年06月26日进场的一批直径25mm、16mm(HRB400带肋)钢材,在取样、送检过程中,取样时实行了三方见证取样,但送检过程中未能实现三方见证,违反了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规定。日前,我监理部人员对该批钢筋进行外表检查时发现,有部分钢筋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裂纹、裂痕。
要求: 1、 贵公司对该批12mm钢筋进行双倍取样送检。 2、 贵公司对该批25mm、16 mm钢筋重新进行取样送检。 |
取样送检时,必须在三方见证下进行,在确认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这样的监理通知施工单位拒绝签收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