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一项目,1+16层,采用预应力直径500大管桩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管桩桩头以下200多mm混凝土破粹,肉眼可见清晰明了。(说明:验桩时因为该部分埋入土中,未发现,是开挖承台后发现的)作为设计,要求处理。但是甲方拒不处理,并且继续施工做防水,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及承台钢筋。在此期间,设计再次到现场查看发现未处理,要求处理。甲方当时同意下来处理,于是设计等待。结果甲方未处理,就把承台混凝土浇铸,将该桩完全封闭,摆明了就是拒不处理。
今有一项目,1+16层,采用预应力直径500大管桩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管桩桩头以下200多mm混凝土破粹,肉眼可见清晰明了。(说明:验桩时因为该部分埋入土中,未发现,是开挖承台后发现的)作为设计,要求处理。但是甲方拒不处理,并且继续施工做防水,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及承台钢筋。在此期间,设计再次到现场查看发现未处理,要求处理。甲方当时同意下来处理,于是设计等待。结果甲方未处理,就把承台混凝土浇铸,将该桩完全封闭,摆明了就是拒不处理。
我个人认为该桩有重大质量问题,破碎桩已经伸入到承台以下,完全不具备200t的承载力。但现在混凝土已经浇铸了,承台与地下室底板连为整体,非常不好处理了。
请教哈大家:此种情况下,作为设计,无法认可此工程了。但设计无法阻止甲方继续施工,设计该咋个办手续,才能免除在此工程中的责任?以后拒绝签所有字是肯定的了,但是光是这样够吗?甲方如果继续施工,仍然会照原设计图施工啊。设计是否需要到建设厅备案,陈述事实,要求停止施工?建设厅有针对这种情况的接待吗?
各位同行,请问有遇到这样的情况吗?请多多指导啊。在此,诚挚的感谢大家了!也愿所有的参建方都重视工程质量,重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敬告甲方:即使是私人投资,也是社会的财富。
2楼
如果建设单位拒不接受合理的要求,只要你的证据确凿,可以越级上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他们是国家设置的监督管理机构,他们一定会受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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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还没见过这样的甲方,自己的事情别人为他操心还不领情,支持楼主,应该向上级主管单位反映,以避免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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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请记住上海倒楼事故的教训!工程总监发现问题,并多次提出意见,并拒绝签字,法院也承认这一点,就因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结果仍判三年有期。所以,此事必须书面向建设厅、质检站、监理公司多方提出抗议。记住,必须是书面抗议,口说无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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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现问题,口头不处理的话,最好发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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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报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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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1、发书面函
2、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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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唯有上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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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如果书面通知对方不签字也没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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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没见过这样的甲方,自己的事情自己不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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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但设计无法阻止甲方继续施工
甲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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