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系统主供只有一个回路+蓄电池供电,是否符合规范?设计院说在多层建筑中,应急照明属二级负荷,一路供电回路+蓄电池,满足规范要求;而新民规3.2.10 条: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是否有冲突,影不影响消防验收?
设计院说在多层建筑中,应急照明属二级负荷,一路供电回路+蓄电池,满足规范要求;
而新民规3.2.10 条: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是否有冲突,影不影响消防验收?
应急照明系统主供只有一个回路+蓄电池供电,是否符合规范?设计院说在多层建筑中,应急照明属二级负荷,一路供电回路+蓄电池,满足规范要求;而新民规3.2.10 条: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是否有冲突,影不影响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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