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格式 1、工程量清单格式由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等内容组成。 2、工程量清单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填写。 (2)填表须知除《计价规范》内容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①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一)工程量清单格式
1、工程量清单格式由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等内容组成。
2、工程量清单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填写。
(2)填表须知除《计价规范》内容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①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②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③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④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⑤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⑥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
⑦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计算完后,紧接着就是填写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分别按单位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填写,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1、封面。主要填写单位工程的名称,由招标人(单位及法人)、中介机构(法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2、填表须知。主要说明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的填写规定及要求。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应以 人民币表示。
3、编写总说明
(1)工程概况。其中建设规模是指建筑面积;工程特征应说明基础及结构类型、建筑层数、高度、门窗类型及各部位装饰、装修做法;计划工期是指按工期定额计算的施工天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是指施工场地的地表状况;自然地理条件,是指建筑场地所处地理位置的气候及交通运输条件;环境保护要求,是针对施工噪音及材料运输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污染,提出的防护要求。
(2)工程招标及分包范围。其中招标范围是指单位工程的招标范围,如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分包是指特殊工程项目的分包,如招标人自行采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包括三项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设计图(包括配套的标准图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其中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指招标人要求拟建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合格或优良标准;对材料的要求,是指招标人根据工程的重要性、使用功能及装饰装修标准提出,诸如对水泥的品牌、钢材的生产厂家、大理石(花岗石)的出产地、品牌等的要求;施工要求,一般是指建设项目中对单项工程的施工顺序等的要求。
(5)工程中如果有部分材料由招标人自行采购,应将所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予以说明。
(6)应说明预留金及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玛、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1)项目编码。项目编码以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九位为全国统一编码,应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的相应编码设置,不得变动,后三位是清单项目名称编码,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设置的清单项目,自“001”起顺序编制。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项目编码不能重复,一个编玛只能对应一个相应的清单项目和工程数量。项目编码凡附录中的缺项,编制人可作补充。补充项目应填写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分部工程之后,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字示之。
(2)项目特征。项目特征是用来描述清单项目的,是设置清单项目的基础和依据。项目特征通常应根据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类别、材料的品种及规格进行描述。对于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不同的,应分别列项编制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3)项目名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反映的是工程实体,其项目名称应以形成该实体的主要项目的名称来命名,如楼地面工程中贴块料项目,其主项是块料面层,因此,项目名称为“块料楼地面”,后边再加上对块料的品种、规格、品牌、颜色以及项目中的垫层、找平层、结合层等项目特征进行描述,就是一个完整的清单项目名称。对于附属的次要部分,一般不设置项目,如“块料楼地面”中的垫层、找平层、结合层等均不单独设置项目,但其价值应包括在清单项目的报价中。
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设置,应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计价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二是附录中的项目特征;三是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量清单编制时以《计价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主体,考虑该项目的用料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分项工程内容等实际情况,使其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具体化、细化,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5、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是工程中的非实体项目,是为了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其内容一般按《计价规范》中“措施项目一览表”(表3.3.1)作为列项参考。表中“通用项目”所列内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均可列项的措施项目。表中各专业工程中所列的内容,是指相应专业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可列措施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相应数量为“1”。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表3.3.1未列的措施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补充项目应列在清单项目最后,并在“序号”栏中以“补”字示之。
6、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中包括招标人和投标人两个部分,共四项内容。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和“材料购置费”两项;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两项。
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こ塘康脑黾佣ち舻慕鸲睢?BR> 总承包服务费,是投标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国家允许范围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根据分包项目的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计取。
零星工作项目表是其他项目清单的附表,是为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服务的。零星工作项目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人工应按工种列项,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号列项。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量,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表3.3.1 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1 通 用 项 目
1.1 环境保护
1.2 文明施工
1.3 安全施工
1.4 临时设施
1.5 夜间施工
1.6 二次搬运
1.7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9 脚手架
1.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1 施工排水、降水
2 建 筑 工 程
2.1 垂直运输机械
3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3.1 垂直运输机械
3.2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4 安 装 工 程
4.1 组装平台
4.2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4.3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
4.4 焦炉施工大棚
4.5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4.6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4.7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4.8 现场施工围栏
4.9 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设施
4.10 长输管道施工便道
4.11 长输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
4.12 长输管道地下穿越地上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4.13 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队伍调遣
4.14 格架式抱杆
5 市 政 工 程
5.1 围堰
5.2 筑岛
5.3 现场施工围栏
5.4 便道
5.5 便桥
5.6 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5.7 驳岸块石清理
申明: 此内容摘录于《房屋建筑工程量速算方法实例详解》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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