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规》9.5.1 二阶段成形的水平叠合式受弯构件,当预制构件高度不足全截面高度的0.4倍时,施工阶段应有可靠的支撑。 施工阶段有可靠支撑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可按整体受弯构件设计计算,但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和叠合面受剪承载力应按本规范附录H 计算。 施工阶段无支撑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应对底部预制构件及浇筑混凝土后的整体叠合构件按本规范附录H 的要求进行二阶段受力计算。我的问题是,如果叠合构件没有支撑,但是其预制构件的高度
施工阶段有可靠支撑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可按 整体受弯构件设计计算 ,但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和叠合面受剪承载力应按本规范附录H 计算。
施工阶段无支撑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应对底部预制构件及浇筑混凝土后的整体叠合构件按本规范附录H 的要求进行二阶段受力计算。
我的问题是,如果叠合构件没有支撑,但是其预制构件的高度大于全截面高度的0.4倍时(也就是规范规定施工阶段可以不设置支撑的情况),我可以按整体受弯构件进行计算吗???还是要进行二阶段受力计算?
多多赐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