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规6.1.14条有这样的一条,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纵向钢筋不应小于地上一层柱对应纵向钢筋的1.1倍。 看了朱总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应用与分析》第228页,老朱还是很仔细的,画了这种规范要求的做法,而且书上面说实际工程设计时应在结构设计总说明或柱详图中补充图6.1.14-2的做法。想问大家补充了没有,我们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要这样补充。现在做施工图时需要补充吗?筒子们讨论一下
抗规6.1.14条有这样的一条,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纵向钢筋不应小于地上一层柱对应纵向钢筋的1.1倍。
看了朱总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应用与分析》第228页,老朱还是很仔细的,画了这种规范要求的做法,而且书上面说实际工程设计时应在结构设计总说明或柱详图中补充图6.1.14-2的做法。想问大家补充了没有,我们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要这样补充。现在做施工图时需要补充吗?
筒子们讨论一下
22楼
嗯,有些施工细节还没注意这么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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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详图比11G101-1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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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要是剪力墙是不是有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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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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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学习学习学习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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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很好 谢谢了 只是还没做工程没有实践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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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我是在柱详图里手动加大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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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楼主很细心,这个问题以前都木有考虑过,以后自己要注意了,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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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不错不错!!又学到知识啦!!感谢楼主提供大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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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对于这位同学的观点,我有小小不同意见。现在的软件确实是地上地下一起分析的,但是这和不把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部位没有逻辑联系。是否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部位,是由地下室与上层的刚度比以及地下室周边的约束条件决定的。考虑到一般工程地下室周边有地下室外墙,又有回填土或者大底盘全埋地库,地下室刚度远大于地上层,所以我认为现在的设计中,多数工程还是应该把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脱离工程实际,随意指定嵌固部位,即便经过了软件计算,仍然是不可行的。水平有限,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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