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0号)、《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深建字〔2005〕1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0号)、《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深建字〔2005〕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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