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6.5.5有一句话“活性污泥法处理后的二次沉淀池污泥区容积,宜按不大于2h的污泥量计算,并应有连续排泥措施”,想请教各位对“连续排泥”是什么理解的?污泥泵是何工作的?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6.5.5有一句话“活性污泥法处理后的二次沉淀池污泥区容积,宜按不大于2h的污泥量计算,并应有连续排泥措施”,想请教各位对“连续排泥”是什么理解的?污泥泵是何工作的?
2楼
活性污泥法的剩余污泥量很大,并且因为经过好氧池消化反应后,在二沉池中停留时间过长,容易出现反硝化反应,使污泥上浮,甚至出现释放磷现象,影响沉淀效果和总磷的排放。连续排泥措施在实际应用中,是因为有污泥回流泵,不间断的将剩余污泥提升回好氧系统,也就是污泥回流。多余的污泥可以在回流间隙排到污泥浓缩池,进行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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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再请教楼上一下,如果对于一个系统污泥产量少,污泥全部回流,那当泥斗的污泥全部回流完,污泥泵是否续继回流混合液,还是可以停止运行,还是有其它的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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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像这种情况,设计时完全将污泥回流泵的流量降到一半,然后设计成2用1备三台污泥回流泵,污泥量大时,可以同时开启2台水泵,污泥量小时只开启一台就可以。还节省动力。大概的产泥量要计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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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谢谢楼上的,我也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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