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的这个规定有何法律依据?
wboy8759
wboy8759 Lv.17
2011年12月09日 17:19:18
只看楼主

我们是一个大工业用户,自建有一座110kV总降压变电站(110kV进线2回,采用线变组接线,2台主变;10kV侧采用单母线二分段),该总站由我厂运行管理。下面还建有若干座10kV车间变电所(主接线均为常见的单母线断路器分段方式)。 考虑到车间重要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较高,我们准备将各车间变电所的两回10kV电源进线分别引接自110kV总降压站的两段10kV母线的馈出线柜。 将此方案报送当地供电局审批时,供电局说:

我们是一个大工业用户,自建有一座110kV总降压变电站(110kV进线2回,采用线变组接线,2台主变;10kV侧采用单母线二分段),该总站由我厂运行管理。下面还建有若干座10kV车间变电所(主接线均为常见的单母线断路器分段方式)。
考虑到车间重要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较高,我们准备将各车间变电所的两回10kV电源进线分别引接自110kV总降压站的两段10kV母线的馈出线柜。
将此方案报送当地供电局审批时,供电局说: 各车间变电所的两路10kV进线不能分别接在总站的两段10kV母线上,只能同时接在同一段母线上。理由是我们车间变电所10kV母线分段断路器可能造成“合环”运行,会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造成危害。
我们解释说母联断路器与两路进线断路器均设有电气连锁关系,也做过联动试验,应该是可以满足“3合2”的要求。但供电局方面就是不同意,还说电气连锁是信不得的,是不可靠的,云云。
我就感到很纳闷:如果认为母联电气连锁不可靠,那么所有的继电保护都可以认为是不可靠的!而且全都是当今的微机继电保护。
我想问:供电局的要求有何法律依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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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土根
2011年12月09日 19:48:38
2楼
供电局没有道理,变压器10kV以下就属于用户的资产或产权,计量关口也只在主变高压侧。合环运行只对两台主变有影响,对110kV线路没有影响,不会危害供电局的线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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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oy8759
2011年12月09日 21:23:04
3楼
楼上所言极是。我也认为这个供电局的是小题大作,故意卖弄玄虚。所谓“电磁环网”的道理我也是懂一些的,只要环网回路的阻抗足够大,对系统的影响并不会那么夸张,何况我们有考虑周密的防止误合环的电气连锁措施。如果像这种10kV小容量变电所的两路电源进线非得接在电源的同一段母线上的话,那么很多国标规范和大中专教材都得改写了!荒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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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beast
2011年12月09日 21:52:53
4楼
电压太高了,从来没有接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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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sggnnb88
2011年12月09日 22:44:26
5楼
车间变电所的两回10kV电源进线分别引接自110kV总降压站的两段10kV母线的馈出线柜是一、二级负荷的要求,是哪里的供电局?问他一、二级负荷怎样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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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oy8759
2011年12月10日 23:28:26
6楼
是啊,“问他一、二级负荷怎样供电?”,一语中的!
有时候有的人不会跟你讲道理的,讲多了我就不给你供电又怎的?
什么是霸王条款?
中国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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