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B 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含有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设施: 1 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 2 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等除按本条第 1 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空气间隙。 由第二款可知,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是不是都要由水池或水箱供水?请各位帮忙解答,谢谢。
3.2.5B 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含有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设施:
1 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
2 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等除按本条第 1 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空气间隙。
由第二款可知,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生化)是不是都要由水池或水箱供水?
请各位帮忙解答,谢谢。
12楼
3.7.1 小区 采用水塔作为生活用水的调节构筑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塔的有效容积应经计算确定;
2 有冻结危险的水塔应有保温防冻措施。
3.7.2 小区生活用 贮水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区生活用 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生活用水调节量和安全贮水量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活用水调节量应按流入量和供出量的变化曲线经计算确定,资料不足时可按小区最高日生活用水量的 15% ~ 20% 确定;
2) 安全贮水量应根据城镇供水制度、供水可靠程度及小区对供水的保证要求确定 ;
3) 当生活用水贮水池贮存消防用水时,消防贮水量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
2 贮水池宜分成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
3.7.3 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 ( 箱 )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贮水池 ( 箱 ) 的有效容积应按进水量与用水量变化曲线经计算确定;当资料不足时,宜按建筑物最高日用水量的 20% ~ 25% 确定;
2 池 ( 箱 ) 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要求,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 0.7m ;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 1.0m ,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 0.6m ;设有人孔的池顶,顶板面与上面建筑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 0.8m ;
3 贮水池 ( 箱 ) 不宜毗邻电气用房和居住用房或在其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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