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关于干式变压器和低压柜能否贴临安装的讨论
nokia3310
nokia3310 Lv.3
2011年10月02日 11:08:07
来自于变压器
只看楼主

最近碰到两个项目,都是装置配电间采用干式变压器与低压柜同室安装的情况。干式变和低压柜究竟能不能紧挨着安装,这个问题让我困扰了很久。有些人说了,我见过了xx项目都是这么做的,没问题,放心吧。这个不用你说,我也见过不少。但是这么做真的符合规范要求吗?网上搜了一下,与之相关的规范或标准有如下几处:第一个: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1.3条 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具有符合IP3X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

最近碰到两个项目,都是装置配电间采用干式变压器与低压柜同室安装的情况。干式变和低压柜究竟能不能紧挨着安装,这个问题让我困扰了很久。有些人说了,我见过了xx项目都是这么做的,没问题,放心吧。这个不用你说,我也见过不少。但是这么做真的符合规范要求吗?网上搜了一下,与之相关的规范或标准有如下几处:

第一个:
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第4.1.3条 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具有符合IP3X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
注:IP3X防护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的规定,能防止直径大于2.5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第二个:
JGJ 16-2008民规第4.5.2 条 建筑物室内配变电所,不宜设置裸露带电导体或装置,不宜设置带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和变压器,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带可燃油的10(6)kV配电装置、低压配电装置和干式变压器等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具有符合IP3X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10(6)kV配电装置、低压配电装置和干式变压器,可相互靠近布置。

第三个: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3.4.4条第5款当变压器与低压开关柜组合安装时,变压器外壳为IP2X时,变压器防护外壳距低压柜的间距不宜小于0.8m;当变压器的防护外壳为IP4X时,则变压器与低压开关柜可以贴临安装。


每次看到这规范,我就一肚子郁闷······第一个和第二个内容近似,我就只说第一个吧。“具有符合IP3X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这短短的一句话,就有三处模糊不清的地方。

1、“具有符合IP3X防护等级外壳的”是仅指“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还是高、低压配电装置和变压器均包括在内?百度文库有篇文章是顺特电气的工程师写的,还上了《建筑电气》2005年第一期,地址 http://wenku.baidu.com/view/08384ef9770bf78a6529541b.html。他认为IP3X仅针对高、低压配电装置。我认为他的理解是错的,因为照这么理解,那规范对于变压器的防护外壳就没有做出任何要求了。也就是说照这么理解IP3X的低压柜可以和裸露的干式变贴临在一起了?显然不可能。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防护要求还是应包括变压器的。但这样问题就来了,我翻了不少干式变的样本,没有见过防护等级超过IP20的外壳。也就是说常规情况下,规范所说的要求根本就不容易实现。规范这一条究竟该怎么理解?此乃第一处模糊的地方。

2、“可相互靠近布置”中的“靠近”该如何理解?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按我的理解,靠近和紧贴、挨在一起不是一回事。百度百科里对“靠近”的解释是  1. [near;by;close to]∶相距不远,尤指地点、时间或程度   2. [approach;draw near]∶接近;使相互间的距离缩小 。不管是“相距不远”还是“接近”,前提都是在两者之间有距离的基础上才说的吧,都贴在一起了,还叫什么靠近呢?关于这一点很多人的理解出现了偏差。此乃第二处模糊的地方。

3、结尾处的“车间内”为第三处模糊的地方。一个露天的装置算不算“车间”?如果不是,那装置配电间就不能套这条了。套用民规JGJ 16-2008肯定也不合适,那我套什么规范?

一句话,三处模糊不清的地方。而且不仅仅这本规范,让人理解有偏差的规范多了去了。专家啊专家,算我求求你们了,你们在编写的时候用词就不能仔细推敲一下吗?能不能让我们少一点猜测。搞设计的,错一点可能就是很大的损失啊!

最后说说上面三个出处中的第三个《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我觉得其中关于IP4X的要求有待商榷,IP4X是要求不大于1mm的异物进入壳内,真要做成这样变压器谈何散热?但网上还有人真的按这种标准做,至少我个人是无法苟同的。另外如上所说,干式变一般防护外壳均为IP20,所以我为了保险起见,两次设计均采用干式变与低压柜间隔0.8m,干式变采用IP20防护外壳的做法,为此与校审人员也产生过讨论和争执,令人纠结不已。

我在这里潜水多年,知道这里的专家和高手也多,所以放上来和大家讨论一下,希望能有人解开我心中的迷惑!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希望你们不会看的眼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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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仙鲁
2015年01月12日 16:04:18
22楼
zhyql66 发表于 2014-8-19 16:18 新的国家规范“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中4.2.8:"当其(低压柜)与干式变压器靠近布置时,干式变压器通道的 …还真是模糊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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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蒂尼
2015年08月21日 15:58:54
23楼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中4.2.8:"当其(低压柜)与干式变压器靠近布置时,干式变压器通道的最小宽度应为800mm."
对应的条文解释为“4.2.8 本条规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中的表4.2.5执行。条文中的干式变压器通道是指维护通道不是操作通道,因此最小宽度按配电屏维护通道的宽度800mm布置已能满足要求。“

设计还是干变和低压柜保持800mm的距离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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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蒂尼
2015年08月21日 15:59:51
24楼
规范写的都很模糊,只能按保守的思路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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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ibf
2016年07月20日 16:01:47
25楼
带了外壳还要考虑散热。

建议有实力的厂家联合出一套行业标准,学学国外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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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交流
2017年04月20日 15:19:16
26楼
我们经常这样布置:干式变压器和低压柜无缝拼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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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赵樱空
2017年08月10日 10:14:56
27楼
民规2008版仍没有更新,其4.5.2条,仍旧说的是IP3X防护等级外壳才能相互靠近布置;

但是《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在2014年更新了,变为《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其4.1.2条,说的是IP2X防护等级即可靠近布置,并且把车间和配电室分开规定,车间是IP3X,配电室是IP2X;

我又翻《配电手册》最新版,也就是刚出的第四版,111页,还是沿用第三版的规定,具有IP3X防护等级的可相互靠近布置,但是,配电手册对干式变压器有个前置定语,说的是非油浸的全封闭型电力变压器,这是前面所有规范都没有的,这是否意味着IP3X并不是指干变的防护等级,而仅仅指靠近布置的高低压配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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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yjh118
2018年04月14日 08:24:21
28楼
这个我认为防护是IP40是否能散热,这个肯定没20好,但是因为说不能散热的同志可以去找个厂家问问技术数据。使用下来防护等级高的都能和低压柜贴近没问题。重来没有因为热量大而否定规范的。规范已经回答你了在面对异物进入和散热两方面使设备无法运行的是异物而非散热。而网上做的防护等级40的在实际中运行良好的也有工程实力,做设计不能闭门造车。我们一般大容量变压器都是单独设房间,不管是干变还是油变,因为这个散热就是大,对使用寿命可能会有影响,这个是可能哦,注意用词。在无法这么大面积下我们一般会根据新规留一个柜宽距离,降低防护等级,小容量的630这种直接贴近没问题。但是并不能说不能贴近。还有说变压器无语需防护等级的可以看下新规,说的是两者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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